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辦公室日前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採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採購業務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正常開展的業務。中央政府採購網及相關業務系統正常運行,所有線上服務事項均可在系統平台照常辦理,電子賣場、協議供貨、定點採購以及網上競價等線上採購業務正常開展,工程類施工、監理、造價、電梯集中採購網上備案工作正常受理,涉及防疫防控等應急工程政府集中採購項目可施行事後備案(或即時備案)等便利化措施。
二是單獨採購項目開標、評審及見證服務安排。除因疫情防控採購和特殊項目外,暫停其他單獨採購項目的開標、評審及見證服務等活動,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涉及疫情防控採購和其他特殊項目在疫情防控期間確需開標、評審的,請採購單位正式來函說明,國采中心將統籌組織實施;疫情防控期間參與相關特殊項目開評標的供應商、評審專家和採購人代表等應嚴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自覺做好個人防護,必須佩戴口罩,聽從工作人員引導,主動配合體溫檢測和人員信息登記,並提交承諾書(模板見附件,請提前自行下載填寫)。在北京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業務平台辦理的工程類項目,經國采中心協調,可通過「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設分平台」在線預約辦理,相關事宜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通知執行。
三是批量採購項目安排。2月份批量集中採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工作與3月份批量集中採購項目合併執行,具體磋商時間待確定後通知各供應商。(整理/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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