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這些企業注意:有一筆補助待領取!

2020-06-13     寧波發布

原標題:寧波這些企業注意:有一筆補助待領取!

近日,浙江省經信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組織申報省級防疫應急物資生產技術改造補助的通知》,組織開展省級防疫應急物資技改補助申報。

《通知》明確:

  •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2020年1月20日-3月10日期間的技術改造投入,省財政將按技術改造投入金額的 50%給予補助;

  • 對符合條件的口罩生產(加工)企業在3月11日-20日期間的技術改造投入,由省財政按投入金額的 25%給予補助;

  • 已獲得國家補助的,不足部分由省與地方按比例予以補足。

    具體如何申報?小布帶你了解~

申報主體

本次省級防疫應急物資生產技術改造補助由各市、縣(市、區)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申報,省屬企業直接向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申報。

其中「區」特指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洞頭區、上虞區、柯橋區。

申報對象

疫情期間,列入清單的省級防疫應急物資重點生產企業、省級重點口罩生產(加工)企業、省級重點緊缺原材料配套企業。

申報條件

  • 申報企業在1月20日-3月10日期間(口罩生產企業為1月20日-3月20日),為擴大產能實施技術改造,發生與生產加工防疫應急物資直接相關的設備購置(融資租賃)、第三方工程服務(均不含增值稅)。且申報的設備或生產線在3月10日前投入實際生產(口罩企業為3月20日前投入實際生產)。

  • 申報企業為口罩生產企業的,需在政策支持期間承擔過政府調撥任務。
  • 申報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安全生產政 策,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要求,申報企業未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申報程序

1

組織申報

各市、縣(市、區)按照規定的申報條件和申報內容,組織清單內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編制申報材料,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2

申報資料

  • 省級防疫應急物資技術改造補助申報表;
  • 設備購置詳細清單、相關合同、發票、支付憑證;
  • 設備在規定時間投入實際生產證明材料;
  • 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 口罩調撥證明材料(需設區市經信局蓋章確認);
  • 規定時間產量報表等。

申報資料由地方經信部門審核原件,省屬企業子公司申報材料由其母公司負責審核,報送時提交複印件即可。

3

行文上報

各市、縣(市、區)及省屬企業於6月18日前將申報文件、匯總表報送省經信廳和省財政廳,申報資料統一送至省經信廳投資處,逾期不予受理。

4

項目審核

省經信廳將依據《省級防疫應急物資保障 財政資金支持政策操作細則》及相關規定,對申報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嚴格審核,並確定項目補助金額。其中已獲得國家補助的,不足部分由省與地方按比例補足。

來源:浙江發布

編輯:余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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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F9uArnIBfGB4SiUwa9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