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拆遷中,當農民獲得征地補償時,一般由村委會發布。因此,當它們被分發時,不可避免會出現截留現象。
對於村委會截留征地補償,我國法律尚未制定明確規定。村委會有權截留補償費嗎?如果我非法截留我該怎麼辦?
村委會可以截留的部分是土地補償費。
各級省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做了相應的規定。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征地區片價的通知〔2008〕132號規定,20%的土地補償費屬於集體經濟組織,80%屬於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是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民。福建省規定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但如果農民沒有土地承包,則應當將不少於70%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針對村集體制度的撤銷,山西省規定,80%的土地補償費將分配給被征地農民。因此,我們一般認為村委會保留部分土地補償費約20%是合理的。如果村委會截留太多,例如,村委會在一些地方提取50%的補償費高達數百萬元,聲稱它將用於公益事業。這時,人們需要拿到手中的補償費是合理的。
土地補償費如何截留才合法?
《物權法》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費用的分配和分配,由班級成員依照法定程序確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也規定,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和分配方案需要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村民也可以委託代表進行。
村民委員會和村務監督機構應當建立村民事務檔案,使用和分配征地補償費。事實上,補償的截取部分也是由村民會議或村代表大會決定的。當然,還有其他情況。例如,村委會會議合同管理權證上登記的區域與實際面積不符,扣除部分費用。
村委會非法截留土地補償費怎麼辦?
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的補償金分配必須通過法定程序確定。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和分配方案應當建立相應的村務檔案,真實,完整,妥善保管如果你是村裡的村民,你對征地補償一無所知,也沒有聽說過村裡的會議。
有可能村委會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的程序很可能是非法的。即使由村民會議或村代表會議決定截獲部分補償,也不是合法的分配計劃
因此,如果村民不同意村委會的決議來截留補償費,他們可以申請村務公開,看村民會議是否合法,如是否有村民或代表簽字,是什麼投票程序等。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物權法》均規定,如果認為村委會或村委會成員的決定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被侵權的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如果發現分配決議侵犯了自己的權益,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還可以通過其他法律途徑向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糾正非法走私,保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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