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整理】中央和各地懲治妨害新冠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規定文件名稱匯總(2020.2.16更新)

2020-02-17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中央和各地懲治妨害新冠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規定匯總


1.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

2.最高法等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

3.最高檢察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4.最高檢察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大廳)有關工作作出明確部署

5.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詳解疫情期間各類法律問題

6.最高檢發布首批十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7.最高檢《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業務工作的通知》

8.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價格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通知》

9.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家機關發布的妨害疫情防控的違反市場管理秩序違法行為規定匯總(9件)

10.各省抗議決定綜述:地方人大常委會抗「疫」決定「亮點」多多

11.北京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定》

12.上海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13.廣東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14.江蘇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15.江西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16.河南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17.四川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18.天津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19.天津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20.山東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21.廣州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22.深圳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23.各省高級法院對疫情防控期間的訴訟服務工作安排

24.廣東高院等《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犯罪的通告》

25.廣東法院發布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例

26.河北高院等《關於嚴打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27.黑龍江高院《關於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的緊急通知》

28.山東高院等《關於敦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點人員如實登記申報的通告》

29.上海市高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

30.雲南高院等《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31.江蘇高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案審理指南》

32.重慶高院等《關於依法嚴懲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通告》

33.廣西高院等《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違法犯罪的通告》

34.安徽高院等《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犯罪的通告》

35.安徽法院發布六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

36.河北省檢察機關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37.紹興中院《關於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

38.南陽中院等《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39.公安部等《關於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

40.河南公安廳《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

41.廣東省公安廳《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

42.江蘇公安廳《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43.山東公安廳《關於依法嚴厲懲處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44.安徽公安廳《關於處置阻礙防疫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意見》

45.陝西公安廳《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

46.黑龍江省公安廳通報6起隱瞞病情違法犯罪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