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建設,認真貫徹落實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治警的新要求,解決隊伍中存在的庸、懶、散、拖等突出問題,切實提高民警整體素質,實現公安工作和隊伍管理的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根據《南寧市公安局民警召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 11月5日,南寧市公安局召回管理人員培訓班在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開班。首批被召回的民警參加了培訓。
此次培訓班實行全脫產訓練和警務化、封閉式管理,分為集中培訓和實踐教學兩個階段。在為期30天的培訓時間裡,把理論法規學習、警務戰術技能、廉政警示教育、體能對列訓練、實踐教學等有機結合起來。
在理論教學方面
精心安排了公務員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等系列法律法規、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優良傳統教育與職業道德、以及全國、全區、全市公安工作會議精神、南寧市公安機關內部監督管理細則、民警心理健康與壓力調適、法律法規和執法規範化知識等理論教學課題,涵蓋了理想信念教育、紀律作風教育、職業素養等方面內容。
在警務訓練方面
著重於警容風紀等日常管理和警務技能與戰術訓練、體能和隊列等訓練,注重個人良好生活習慣的培養和素質養成,同時,還有針對性地設置了現場教學、增加反腐倡廉建設、廉政警示教育、觀看警示教育片、撰寫學習心得、反思材料等教學活動,通過形式多樣的教學方式,幫助被召回民警正確對待組織考驗、正確認識自身問題、正確面向未來發展,切實幫助其得到轉化和提升。
在實踐教學階段
著重於通過在西鄉塘公安分局戰訓基地輪訓輪值,巡警大隊跟班開展街面巡邏、備勤和體能訓練相結合等隨崗鍛鍊方式,進一步提升個人警務實戰綜合能力和執法執勤水平素養。
據悉,被召回的民警主要涉及《辦法》實施召回重點對準的不服從崗位安排、任務布置或拒絕執行上級命令的;工作不思進取、態度消極、遇事推諉,不能履行本職崗位的;紀律作風散漫,經常遲到、早退、脫崗、溜崗或無故曠工的;個人私生活不檢點,造成較壞社會影響的;對待群眾態度「冷、硬、橫、推」,年內被投訴3次以上的認為需要召回培訓等八類情形人員中的七類情形。
根據《辦法》規定,民警集中召回培訓結束後,經綜合考核合格的,本著「規避風險、用其所長、促進轉軌、煥發新生」的原則,綜合考慮召回民警的需求、性格、特長,重新規劃其職業發展生涯,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向市公安局黨委提出調整交流建議,重新分配到基層一線崗位,並由政治部牽頭會同所在單位,對重新上崗的民警開展為期3個月的跟蹤考察,督促其恪守紀律規矩、養成良好的作風。同時,召回培訓還實行淘汰機制,對召回培訓表現較差、考核不合格的或對拒絕參加召回培訓、延長培訓後考核仍不合格、不服從工作安排,或3年內2次被單位申請召回培訓的民警,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等相關規定,堅決予以勸退或辭退,倒逼召回對象不越「雷區」。
召回管理工作是南寧市公安局為徹底打消當前公安隊伍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乾壞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的消極思想,切實解決「不作為、慢作為」和庸、懶、散、拖等突出問題,實現首府公安工作和隊伍管理的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公安部、公安廳和市委全面從嚴治黨治警各項決策部署,以更嚴、更實、更細的措施加強全市公安民警、輔警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努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過硬首府公安隊伍的一項實際舉措。其目的主要不在於懲戒民警,更重要的是通過「加鋼淬火」歷練鍛造,推動民警回爐再造,進一步整肅隊伍、純潔警營,推動公安隊伍作風形象持續提升。
文:勞運榮、黃博
圖:王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DHr1UG4BMH2_cNUgZ84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