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什麼都可以妥協,除了演戲

2020-02-20     中國家永遠愛你

他有一套巋然不動的自我世界和價值觀,自稱「是一個對生活有標準的人,有一部分東西是不能被破壞的」。

電視劇《一樹桃花開》里,為了儘快進入長期漂泊在外的父親角色,王志文在片場和其他演員刻意保持著疏離。

這是他一貫的表演方式——把角色拖進自己體內,揉碎、融合,找到共鳴後再表達出來。就像他曾經塑造的方言、陸建平、郭小鵬那樣,這又是一個不完美,卻觸人衷腸的人物。

有人算過,出道30多年來,王志文已經演了40多種不同的職業,從市委書記到國民黨特務,從毒梟到富豪。他總能表現出角色的內心反差,寥寥幾句台詞,人性的複雜就躍然而出。陳凱歌說,王志文演戲,在豪放的同時可以自如地捕捉各種細膩的感受。



「芸芸眾生,其實不分正面反面,每個人都是一個雜糅的打包,每個人也都是複雜而說不清的;但人類又有一些東西是本質的、相通的,所謂人性。所以不管什麼角色,我只要把他當一個人去演就好了。」他對表演極其認真,用他常說的那句話講,就是演戲不能賣臉,得走心。

客觀來說,賣臉,王志文並沒有太大資本。他精瘦,但不健美,像皺巴巴的葡萄乾,二十多歲時,臉上就掛了兩個大眼袋。那是上世紀80年代,萬眾推崇的當紅小生是唐國強、張豐毅,要濃眉大眼才撐得起正面角色。王志文既靠不上硬漢,又靠不上小生,長得「當不當正不正」,但勝在學習好,北京電影學院的老師建議他別做演員,留校當老師正合適。

王志文不服氣,心想斯坦尼斯拉夫斯基這麼偉大的指導者還是從好演員做起呢。於是畢業後,他一邊在中央戲劇學院做台詞研究,一邊不斷尋找演戲的機會。

1993年在電視劇《過把癮》里一炮而紅時,王志文已經在12部影視劇里磨練了整整8年。那時還沒有流量和粉絲,專業主義才是道之所在。導演和演員都沉得住氣,肯把王朔的三個中篇小說編成一部8集電視劇來討論愛情。這個上海人在戲裡出人意料地表現出地地道道的混不吝的京味兒,外冷內熱,浪蕩不羈。觀眾來信以麻袋為單位,王志文一夜成名。

16年後,在電視劇《手機》里,王志文借著他扮演的嚴守一的嘴,跟做著明星夢的侄女牛彩雲說,那些演員之所以成為好演員,都不是偶然的。

「我一直不認為有『一夜走紅』這樣的事,每一個好演員都是慢慢累積起來的,而且多半不是靠培養、訓練出來的。有些人天生是當演員的,他的頭腦,他的每個器官都敏感,並且各有表達的風格。……最重要的,是對這個職業有誠意。」接受《南方人物周刊》採訪時王志文說。



誠意體現在他身上,有了苛刻、較真之感。1988年,他曾在畢業論文《實驗、生活、表演》里討論羅伯特·德尼羅為演《憤怒的公牛》練了一年拳擊、增肥52磅;田中角代為演好一老婦,拔去所有牙齒……

幾年以後,在電視劇《過把癮》里,為了效果,他直接用頭撞碎玻璃,尖碴從頭皮划過。在電影《刺秦》里,他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一條寬30厘米、離地14米的結冰木板上,對了一天的戲。「我一定不迂迴地去做,我直面這件事情,有時候可以換一個別的工具來做,但是我絕不。」他說。

到了電影《最長一槍》中,王志文在夏天的上海穿著20多斤重的大衣表演時,已經可以做到身上濕透,臉上卻不出汗。如何才能抗拒自然規律?「心定。」

很多時候,他並不是主角,但仍會像主角那樣認真準備每個配角的表演。「演戲,我一直是百分之百(投入),應該叫傾情。」王志文說,「王志文除了電影,什麼都可以妥協。」

與一些演員不同,他的表演有深深的自我印記。電影人「蘇楊Movie」在知乎上評價王志文的表演,「從某個程度上來說,他是本色出演,他在生活中就是這樣一種深諳世道,又不拘泥於繁文縟節的叛逆性格。」

王志文是典型的性情中人,愛喝酒。上學時,他編的小品和片斷,如果發現別的同學演更合適,就會主動讓賢。老師齊士龍形容王志文身上的那股豪氣,「一種難以言表的不恭」。但另一方面,他說話直,脾氣大,不愛看人眉眼高低。記者讓他評價陳凱歌的電影《和你在一起》,他就真的直愣愣地回答,「這個電影的前三分之二很好,後三分之一不盡如人意,不盡如人意在於凱歌的初衷沒有堅持到底。」



除了需要「給片方一個交代」的影視宣傳,他很少出現在公眾面前,不走穴不站台不上節目。即使在有限的露面中,他也是極大的變數,甚至在主演的電影《芬妮的微笑》首映式上,直接表達對劇本的不滿。他憑藉這部影片獲得莫斯科「愛之戀電影節」最佳男主角,卻說「莫斯科人瞎了眼」,讓主辦方暴跳如雷。

和媒體關係僵硬也成了王志文的標誌,他覺得記者窺伺過多隱私,進行不實報道。他用記者遞過來的名片包口香糖,酒駕後對著鏡頭豎中指,採訪里出現最多的回答是「沒有」「還行」「你覺得呢」。以至於每個要跟他短兵相接的媒體人,都需要做好心理建設。

有人問他,在媒體面前這麼直接不怕得罪人嗎?「很多時候不能和媒體說實話,所以就不想交流了。」他答。

「他不喜寒暄、說場面話,他眼裡有是非,須有深度溝通才能與他成為朋友。一旦成為朋友,他是輕鬆的、有趣的、重情的。」與他合作過多次的導演黃建新說。

不論從哪個時空來看,這些都是明星忌諱的事。搞砸了同資本、媒體的關係,幾乎就是自毀前途。但王志文不在乎,不屑於在別人的框框里閃轉騰挪。「別人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有你是你最好的朋友,只有你是你最大的敵人。」

他有一套巋然不動的自我世界和價值觀,自稱「是一個對生活有標準的人,有一部分東西是不能被破壞的」。

某年中央戲劇學院分房,按資格,他應該在列,結果卻沒有。王志文給院長打電話表達不滿。很快,單位就分給他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拿到鑰匙剛剛一個月,王志文就把房子又退了回去。「分不分是你們的事,要不要是我的事。因為我現在在上海生活,北京的房子我不用,擱在我這兒浪費,我相信學校很多人期待著這房子,這房子可以給他們。」

他沒有助理,自己代理自己;沒有司機,因為不放心太太和兒子坐在後頭,自己坐在副駕駛上。他至今是講師。評職稱?沒興趣。他還是娛樂圈少有的幾乎不接任何商業廣告或代言的演員。某場戲裡,作為植入廣告,他面前放了一瓶跟劇情沒任何關係的酒。王志文起身就要走,告訴導演,拿走那東西我就坐下。



「錢,我喜歡,我跟它沒仇。拍廣告挺誘人的,掙錢快,但這錢我掙得不舒坦,我覺得是在買賣,而且賣的就是這張臉,我覺得挺沒勁的。」

北京電影學院教過他的一位老師曾說,「張豐毅、王志文的時代,都是國家包分配,畢業就有工作,雖然錢少,可不會有生計問題,所以他們一門心思想做藝術家。」如今時代變了,純粹的藝術不是輕易就能下定決心去追求,並且就能追求得到了。很多人也在與時俱進。

王志文在不少場合討論過變與不變的問題。「年齡越大,對這種變化著的標準抵抗力會越來越弱,會人云亦云,說大夥都這樣,那就這樣吧。迄今為止,我欣賞自己的東西就是堅持,我建立起自己的一套標準,然後堅守它,貫徹到每一個領域,不太容易受周圍影響。……所以人需要反省、辨別,以便讓標準、初衷不變質。」

直到今天,他還是喜歡別人叫他「從事演員工作的王同志」,而不是藝術家王志文。「18歲的時候選擇了演員給我的職業,但是當時我沒料到它帶來的名和利。那個時候,人對錢還沒有這麼明晰的認識,人們認為名和錢是很庸俗的東西。」他說,「外部世界都可以變,但我這兒不能變。」

這幾年,王志文喜歡上了打高爾夫球,尤其喜歡高爾夫球員博比·瓊斯。他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次,瓊斯在試揮桿時,球桿碰到了球,只那麼一點點。他馬上告知裁判。裁判問同組球員,有誰看到了嗎?所有人都說沒有。裁判覺得,這樣可以不算碰到。但博比·瓊斯說不行,我必須告訴你我碰到了球,如果不算碰到的話,這場球我沒辦法打下去。



「我很想成為像他這樣的一個人。」王志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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