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集縣部署商業經營場所和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

2020-03-01   掌上懷集

3月1日,我縣召開商業經營場所和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會議,強調要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傳播」工作要求,加強各類商業經營場所(大型超市、購物中心、城市商業綜合體、 藥店、便利店、雜貨店、農貿市場、餐館、民宿、非星級酒店等)和出租屋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梁向榮主持會議。

會議強調

思想認識要到位。全縣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克服鬆懈麻痹思想,強化風險隱患排查,落實好商業經營場所和出租屋的排查工作,確保篩查不出現漏洞,織牢織密全縣商業經營場所和出租屋的疫情防控網

人員落實要到位。各網格責任單位要指定專人參與商業經營場所及出租屋排查登記工作,人員要保持相對固定,在未完成排查任務前不得隨意更換,堅決落實相應的防控措施,做到管控到位。

排查措施要到位。各鎮(鄉)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商業經營場所和出租屋排查、信息登記和疫情防控工作,協調聯合各部門單位,對所有商業經營場所、出租屋開展「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數,逐一登記管理,確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戶。

後勤保障要到位。後勤部門要切實做好後勤保障工作,落實縣城區26個網格排查小分隊的測溫儀、口罩、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資,確保排查工作有序開展。

宣傳、查處要到位。宣傳部門要廣泛宣傳、引導廣大商業經營場所和出租屋業(戶)主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有關防控指引和工作措施,提高群眾知曉率,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縣公安部門要積極協調解決排查防控工作中各有關問題和困難,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各種違法活動,對不配合排查工作人員開展相關工作等情況進行及時查處。


會上, 副縣長、縣公安局長黃炳新部署縣城區商業經營場所及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解讀了《懷集縣商業經營場所及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懷城鎮黨委書記、鎮長,縣城區各居(村)委會黨支部書記、縣城區25個網格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發布:懷集縣融媒體中心

記者:林福飄

通訊員:徐槿

編輯:蔡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