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配角林雪,混跡半個香港電影圈,55歲的他憑什麼活的多姿多彩

2019-08-12     波老師看片

有一種表演者,觀眾時常會在電影或電視上面常常可以看到他,但是叫不出他的名字。

演技卻又深入人心也讓人記憶深刻他的表演,以至於觀眾常常記得這個角色,卻記不住電影的名字,是萬年綠葉、金牌配角,但是卻擁有無人可奪的光彩。

林雪,就是這樣一片小小的表演中的綠葉。

林雪這個名字,相信觀眾都不陌生。出道以來至少出演過100部以上電影的香港演員,人稱「林肥」、「肥雪」、「肥叔」。在港片式微的今天,數量之多,令人咋舌;質量之好,又叫人拍掌。

他當仁不讓成為繼吳孟達後的新一代的香港配角之王。

從《槍火》、《PTU》、《食神》、《功夫》⋯⋯在所有膾炙人口的經典港片中,都有他的身影,因此金馬獎主持人陶晶瑩是這樣介紹的:

「演過200多部電影,他幾乎住在電影里了!」

在電影圈打滾了30餘年的林雪,是觀眾最熟悉也最陌生的配角演員,也是媒體不大會特別關注的對象。

「我就是把主角配好、把角色發揮好,就算只一秒,也是一秒的角色。」他在綜藝《吐槽大會》上這樣講。

假如說《豪門夜宴》是許冠文周星馳兩代喜劇之王象徵性的交接,那麼,1999年的《喜劇之王》也算吳孟達和林雪兩代配角王的一個分水嶺。

其實,本來《喜劇之王》里場務角色原型正是林雪,由周星馳親自為其量身打造。但林雪考慮再三,最終還是接了杜琪峰的《再見阿郎》,所以才輾轉換了吳孟達。

林雪並不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

15歲之前,他一直生活在天津,後來跟隨父親舉家遷往香港。

那個年代,天津和香港之間的差別是巨大的,當香港的繁華夜景第一次映入眼帘時,曾經夢想過,但是現實生活的壓力一下子打破了他的幻想,香港的繁華並不屬於他。

他們一家,擠在用木板臨時搭建的貧民窟里。

那裡是三不管地帶,沒水沒電,生活困苦。

小學沒畢業的林雪,沒受過科班教育的林雪,一路以來都是透過生活經驗在累積角色能量與學習著的。

林雪曾公開承認他很好動,做工廠的事覺得非常枯燥,兩三個月就做不下去了。

朋友便介紹去油麻地果菜市場做搬運。

那時他才十五六歲,每天凌晨2點開工,早上10點收工。

正如他在綜藝節目中說的一樣:

「我覺得挺合適的。做搬運,你推得多就賺的多。

那時候大人一輛車推20多箱西瓜,一個西瓜十幾斤,一箱2個,一箱二三十斤。我一車推30箱,八九百斤,推動都需要別人幫忙,但停就麻煩了,想停都停不了,有時候撞到人,還被別人煽一兩巴掌。

我廣東話說得不好,那時候我外號叫「上海仔」,在果菜市場都蠻出名的。現在回想起來,別人疼我皆因我勤奮,不怕虧本。

搬一箱西瓜一塊,我一天能賺百元。那時候百塊錢很厲害的,我父親去電子廠工作,一天都是四十多塊工資。

這段經歷,後來出現在爾冬升電影《新宿事件》里。

林雪在這部電影里扮演一個混在日本新宿街頭的中國人,拍攝電影時,為了追求真實感,導演把攝影機藏起來,讓林雪在新宿街頭賣電話卡,結果,很多路人以為他真是干這行的,賣電話卡時真有人給他錢。爾冬升導演說這個角色非林雪莫屬,因為只有經歷過這種生活,才能演出這種小人物身上的心酸和不甘。

正是那句話——吃的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14歲那年,林雪跟著父親從出生的天津搬到了香港,希望追求更好的生活與教育。

但新移民的生活沒那麼簡單,為了生存、證明存在,林雪顧不上讀書,他做了搬運工、家具學徒、送貨員,當過街頭小販也當街頭混混,跟警察周旋、跟夥伴們一起鬧事。

混在香港街頭的那些日子,他認識了當時有名的一些武師,比如林正英和洪金寶。

一次,他在路上鬼混著,遇到了電影前輩林正英的武行師傅,把他喊了過去。

「師傅要我別把時間浪費在沒用的東西上,他問我:你一個10幾歲小孩在這跑跑鬧鬧還行,有想過20幾歲了怎麼辦?30幾歲、40幾歲呢!」

林雪記得自己的回答是:「我40幾歲要做老闆、當大哥啊。」

師傅沒多說話,只要他一起來做電影。

「我想,有工作,有工資,小時候我就愛看電影,那裡頭很神秘的樣子,就看看吧,試試吧。」

「有時候他們會把劇本放在旁邊,我就去偷看,看著就有些見解,慢慢積累,就覺得我好像也能演戲。」

從這以後,他開啟了演藝之路。

燈光、場務、劇務、製片、攝影......這些雜七雜八的事情,林雪一干就是許多年。

林雪已經算是電影圈的人了,但是離真正的演員,還是很遠。

直到1986年,電影《開心鬼撞鬼》劇組開工,經過朋友介紹,林雪認識了導演杜琪峰。混熟以後,他要求導演給他一個角色。

「沒台詞,行!只要在鏡頭面前這麼走一走就行。」

經過一番死纏爛打,林雪如願以償,出現在電影當中,沒有台詞,一晃而過。

這是林雪第一次在電影中露面。

林雪好天真,以為「做電影」就是要他去當演員,豈知是個什麼都得做的場務,掃地、抹桌、搬凳、派飯。

「我就一直邋邋遢遢搬東西,風裡來雨里去,做的是苦力。」

當時的苦,被現在的他笑得傻氣,好在他喜歡看熱鬧又缺錢,好在片場的工資是天天發放,這讓林雪不走了,後來還毛遂自薦,說自己能演,要杜琪峰給他個角色

從《再見阿郎》開始,林雪從場務轉為演員,他什麼都演,為人客氣幽默,懂得襯住主角又不搶戲,跟劇組工作人員也處得和氣,最後成了香港電影圈的萬年配角,熬到了今天,成了黃金綠葉。

林雪不怕被別人看,但卻從不避諱說自己難看,總說自己胖得不靈活,每次拍片,他已跑得氣喘吁吁,導演還是喊卡,說他怎麼老用走的。

他手撐著肚子,說那是一般腰帶圍不起來的寬,還說自己愛穿這一身運動裝扮是懶、是胖得沒衣服好找。

他自卑,又自信,說到底他還是想被人喜歡,想被人像個孩子哄著。

林雪還懂得自嘲,他稱自己為「放下掃把演戲,脫下戲服掃地」。

觀眾經常在銀幕上看到一個胖子的身影一閃而過,偶爾有幾句台詞就是萬幸了。眾人笑我太瘋癲,我笑眾人看不穿。

林雪堅持跑了十年的龍套,依然不放棄自己的演員夢。

據說當時杜琪峰拍攝《孤男寡女》前,有段時間比較拮据,他想先去澳門拍《再見阿郎》但是資金出了問題。

林雪這個時候就跟杜導說:「我不要錢,你讓我演,給我兩個便當就成了。」

結果林雪又做劇務又做演員,從頭跟到尾。

可以說,林雪深厚功力的演技,是在不斷磨練中形成的,而他與杜琪峰的情誼,更是在合作中鑄成的。

各形各色的人物,各類人等,在林雪胖胖身形的詮釋下毫不衝突,也因為混跡過香港底層社會,那說話的氣口、行走的神態很接地氣,很多影評人稱他的演出足能代表正統港味。

問他秘訣,怎麼會有如此演技?

他指著窗外的街景,說要多走出去玩、去不同地方,因為生活里會有很多角色可以學習與見識,「我還沒碰上在生活里沒遇過的角色,啊,有的,外星人吧。」他幽默得好自信。

15年來,林雪曾三度入圍金馬獎最佳男配角。

《槍火》中猛吃花生、負責改造槍枝的黑道份子;《PTU》中囂張又迷糊、被人砸破頭又掉了配槍的警員『』還有《老笠》里唯利是圖、一毫錢也不肯少賺的便利店老闆。

值得一提的,入圍金馬獎多項大獎的另外兩部片:《樹大招風》與《三人行》,林雪也都有讓人難忘的演出。即使外界廣贊他黃金配角的稱號,他仍呵呵笑著也不謙讓:

」是啊,因為我⋯⋯我努力嘛!」

的確,10幾歲就在江湖裡打滾,理應什麼場面都見過。

「所有人面對事情會有的反應啊、感受啊,我都看在眼底的,時間長了,竟也變成心底的一部分,好像是性格的分裂,在心裡就一格格的擺著,後來,面對角色,只要回頭去提出來,那些角色該有的性格模樣就出現了。」

最後,所有角色都成了他的一部分,所有人物性格,也代表了一部分的林雪演技。

對很多人來說,電影是夢想的代表,是浮於空的,卻是窮盡力也得要攀上去完成的一個夢的所在,是美、是藝術的殿堂。但對林雪而言,電影是自己真實人生的再現,是現實的再證明,更何況,那還能為他的理想買單、被粉絲喜歡。

「其實,一直支持我把這行業做好的,很大一部分來自自己僅存的那一點點虛榮心,因為有人看、有人表揚。」

有人路上遇到,會喊:「雪哥,來拍照。」

還會說,「你演的那什麼什麼角色如何又如何精彩。」

那樣一哄、一說,林雪就開心得不得了。「對啊,我就是小孩子。」

近兩年,他開始著手寫日記。

把十幾歲到香港的點滴都寫了下來,把他與妻子的感情,把第一次到台灣金馬獎後所發生的不知所措都記了下來。

「你知道,在第一次金馬獎入圍之後,有一大段路我走得很難受,那些過去想望的、摸不到的,突然都在身邊了,人在那狀態,是不知所措的,那像個磁牆,會推你、會吸引你,你得控制好正負極的距離,但,我沒有。」

過去有媒體曾數度報導林雪疑因欠賭債而遠離香港,林雪從不正面回應,只是在聊到過去難受的那一大段,他自問著、自省著:

為什麼好好的路,走得曲曲彎彎的?我失去很多朋友,犯了很多錯誤,不是小錯誤,是好多的、足以致命的那種,既然可以走到今天,回頭看,想總結一下。

其實這也是一種懺情,一種自傳。

這些年也跨足電影監製的林雪,起心動念,想把這些難受與不堪拍出來。

我想說,總是演別人配角的林雪,這回想要紮實做自己電影的主角。

惋惜的是,每次都匆匆,都與影帝擦身。

一路看林雪演過的角色,那好像是最初,他從電影場務、從晃悠一秒而過的龍套,成了有角色姓名、有台詞的配角一樣。

也不禁感慨,歲月匆匆,我們也老了!

詼諧的動作,捧著肚喃,呵呵又笑了起來...

那笑,讓人不由得回想起《PTU》的結局畫面:當一夥員警忙著替大意迷糊掉了槍的他瞞天過海、滿街找尋,還捲入槍戰,他竟是在槍戰煙硝旁的垃圾堆里找回配槍。

最後,他晃著槍,對著同事任達華燦笑,就是那一刻,好孩子氣,好放鬆。

同樣,也正如「林雪」本名,他命中注定的就是可喜暖人的大叔吧。

肥叔,加油!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C1d6hmwBvvf6VcSZBOK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