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徽省屬重點企業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皖北煤電」)的反腐敗工作仍處於「現在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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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簡歷顯示,張俊,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安徽濉溪人,在職研究生,工學博士,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值得注意的是,張俊在2014年年底調任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之前,曾長期在皖北煤電任職,一度擔任皖北煤電副總經理兼安徽淮化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張俊的政務活動停止在2019年7月16日,也就是安徽省紀委宣布對其雙查十天前。當天,安徽省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省國資委黨委委員、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組長黃干到淮南礦業集團調研。該公司座談會上,張俊出席。
但是,張俊落馬後,淮南礦業集團官方網站同一條消息的表述上,已經刪除了「張俊陪同並出席「的表述。
此外,淮南礦業集團官方網站對曾發布的所有涉及張俊的文本內容和信息報道進行出處刪除和內容修改。
2016年09月12日該網站發布的《關於印發張俊同志在淮南礦業集團紀檢監察系統巡視整改動員部署會上講話的通知》已經查找不到,僅在百度快照顯示發布過的痕跡。
而據2016年11月1日,安徽紀檢監察網發布的淮南礦業集團當年9月20日提交的《中共淮南礦業集團黨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顯示,當年礦業集團謝橋礦原副礦長王青春,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設備採購、項目招標方面為他人謀利,受賄73萬元」。該通報還顯示,2016年的巡視整改中,淮南礦業集團對2013年以來上級紀委轉辦的信訪件進行梳理清底,立案審查11起,處分12人,其中處級2人、礦副總師1人、科級8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2人、留黨察看處分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人、行政撤職處分2人、免職處理2人、解除勞動合同2人。2016年1-8月份該公司紀律審查60起,處理(處分)173人,挽回經濟損失513萬元,有利的促進了淮南礦業集團的經營生產秩序健康發展。
按內部情況通報的一般做法,被刪除的張俊的這個2016年巡視整改講話內容中,部分內容應與安徽紀檢監察網通報內容重合。
張俊被查的消息發布後,有網友在今日頭條 留言指稱:張俊在2005年4月進入淮化集團擔任淮化集團董事長期間,不懂管理,唯我獨尊。網友一介草民134469733指稱:為接葛家德的班,借淮化集團焦化廠拆除之機,讓葛家德的外甥承包了整個拆除工程。至於拆除下來的大量不鏽鋼材料和推焦機車,砸餅機車、拉焦車去了哪裡,恐怕張俊心理一本明帳。
有據可查的新聞報道顯示(中安在線安徽國企風采專欄),僅僅七年前的2012年2月15日,皖北煤電還曾召開過「百億淮化」論證會。會議主要任務是研究討論「十二五」時期「百億淮化」項目規劃,加快實施項目建設,爭取早日實現「百億淮化」,為皖北煤電實現「十二五」發展目標做出貢獻。而僅僅七年之後,淮化集團就因污染問題並關停破產。在多名自稱淮化職工的網友在天涯論壇跟貼,稱「皖北煤電原副總張俊被查,就是他毀了淮化集團 」。
至此,張俊成為了今年以來又一名被查的曾在皖北煤電擔任過管理高層的人員。
今年3月28日,新華社發布消息:記者從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做出決定,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逮捕皖北煤電原董事長葛家德(正廳級、已退休),並指定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葛家德在擔任皖北煤電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煤炭業務代理、企業債券發行、項目合作以及個人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涉嫌受賄犯罪。
葛家德還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列費用的方式,從皖北煤電集團報銷個人消費,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違反國有企業投資管理相關規定,濫用職權擅自決定,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巨大損失,其行為涉嫌濫用職權犯罪。此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葛家德現年65歲,從2003年起擔任皖北煤電董事長,2014年底退休。2018年9月底,安徽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皖北煤電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葛家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葛家德落馬消息獲披露之際,新華社曾發文盤點稱,皖北煤電近年來有包括葛家德在內的多名管理人員落馬。其中,該集團下轄的孟莊煤礦礦長許家滿被查明利用職務之便,單獨侵吞帳外煤款7299萬元,夥同副礦長魏榮強侵吞737萬元,夥同總經濟師範書奎侵吞205萬元。魏榮強利用職務之便,單獨侵吞426萬元。
今年2月底,安徽省紀委監委披露了葛家德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的消息。
經查,葛家德違反多項紀律,收受禮金、禮品,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決定企業重大投資、擔保事項並造成不良影響。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非法侵吞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違規決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分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
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葛家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有關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5月22日,據安徽省紀檢監察網消息,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葛家德涉嫌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至2015年,葛家德利用其擔任皖北煤電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煤炭業務代理、企業債券發行、項目合作以及相關人員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現金、購物卡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67餘萬元。通過虛假髮票、虛列開支的方式,安排他人將個人費用從皖北煤電報銷,非法侵占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17.9萬元。2011年至2012年,葛家德在擔任皖北煤電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起訴書提到,葛家德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受賄罪和貪污罪的全部犯罪事實,構成坦白;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系重大立功。葛家德在審查起訴階段自願認罪認罰,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罰量刑建議。
此後,葛家德的老部下,皖北煤電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鄧西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957年9月出生的鄧西清在安徽煤炭電力系統,曾任皖北煤電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併兼任恆源股份董事長,2017年10月過上退休生活。
2019年7月初,鄧西清被雙開。
經查,鄧西清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多次收受禮金,借公務出國考察之機,擅自改變行程,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工作調整和職務晉升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鄧西清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有關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皖北煤電官網介紹,皖北煤電是安徽省屬重點企業集團,經過三十多年建設發展,企業主要產業地跨全國七省十五市,發展成為產物貿一體化、跨區域經營的綜合性企業集團,主營業務煤炭、電力、化工和物流貿易,擁有恆源煤電1家上市公司。現有在崗員工2.5萬人,資產總額572億元,2017年排名中國企業五百強第488位。
張俊簡歷
張俊,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安徽濉溪人,在職研究生,工學博士,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09--1986.07 淮南礦業學院機械製造專業學習
1986.07--1992.03 劉橋一礦機電科技術員
1992.03--1995.09 劉橋一礦機電科副科長
1995.09--1997.02 劉橋一礦副總工程師
1997.02--1999.12 皖北礦務局任樓煤礦副礦長
1999.12--2000.12 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任樓煤礦代礦長
2000.12--2005.04 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任樓煤礦礦長
2005.04--2005.05 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5.05--2008.03 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安徽淮化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
2008.03--2010.12 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安徽淮化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0.12--2014.12 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4.12--2018.09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18.09--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簡歷摘自幹部任免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