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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末雖然不比上周,但上映的電影依舊不少。
翻拍印度電影的《誤殺》,黃渤領銜一眾明星的《被光抓走的人》,當然還有天王嫂的《天·火》。
前兩個評分都已經除了,一個7.5一個7.7,國產片里都屬中上;
就《天·火》這片子...連及格線都沒達到。
仔細看了下面的評論,大多集中在幾點:
「嫂子漂亮但演技不行」
「電影雷人」
但最多的差評來自同一個印象:
「追星也不必愛屋及烏」
事情是這樣的,《天·火》這部電影的主演是昆凌,作為絕世好男人,杰倫當然不會不會空手看著。
電影上映前就在ins支援,演唱會上放預告片;
面對買了票支持自己老婆的粉絲朋友們,他也都點贊感謝。
最最最大方的,是專門寫了首歌支援。
朋友,奶茶倫寫首歌是什麼水平?什麼操作?
以前想聽歌都不知道啥時候啊!
這還不得聽瘋了...
但問題在於,這首歌杰倫寫出來後,並沒有正式發布。
15號才推向全網,你現在想聽,只能去電影院。
是的,杰倫新歌跟電影捆綁在了一起。
這就是觀眾覺得不好的地方。
當然叔知道,這跟杰倫沒啥問題,肯定是電影本身營銷和宣發的手段。
但這也不免,讓觀眾和聽眾感受到不滿。
問題就在「捆綁」。
歌曲跟電影其實本身是兩個相關性不大的個體,換句話來說,衝著電影來的人群跟衝著歌曲來的人群,本來不是統一。
大多數為了這首歌走進影院,卻發現要接受一部及格線以下的作品,難免有種「欺騙感」。
我寧願這首歌單獨賣,也不願它作為附屬品放在電影《天·火》的背後。
這種操作其實在電影宣發跟宣傳的時候,都不少見。
前有《愛情公寓》的騷操作,用情懷吸引觀眾,進到影院才發現原來是個盜墓電影。
後有《地球最後的夜晚》,用「一吻定情」的噱頭吸引觀眾,完了放了一部藝術電影。
其實這對於觀眾來說,都不合適。
最恰當的方式,是讓電影的歸電影,讓歌曲的歸歌曲。
大家都用質量來說話,才是良性的競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