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記者從防城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了解到,從2月2日中午12時起至2月8日24時,防城港在全市範圍內實行居(村)民出行管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
據了解,管控期間,該市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
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居(村)民出行。全市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上班外,原則上不要外出。
二、各社區、物業小區、村委會要切實擔起責任,加強對居(村)民出行的管控。特別是已發生疫情的小區,要嚴格按照服務管理規定做好居(村)民出行管控工作。
三、各社區(村)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為群眾健康負責,以防控大局為重,嚴格做好本社區(村)居(村)民外出管控工作。
四、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全市幹部職工要帶頭執行人員出行管控措施。
五、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助社區(村)工作人員勸導居(村)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六、對拒不聽從社區(村)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問責。
七、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做好自我防護,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以更大範圍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八、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將根據疫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居(村)民出行管控時間。
九、各縣(市、區)結合實際情況部署實施。
|來源: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