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被貼罰單一直是廣大車主們擔心的問題,有些時候,自己都沒想到這個地方居然會成為違章停車的區域。近日,廣安一車主在自家小區門口停車被貼罰單,他十分不解,且兩次發帖向廣安交警詢問。
第一次發帖,該車主反映:"首先,這個停車的位置確實有劃線,這裡停車從來都是滿的,沒見貼過罰單。其次,這個位置已經在春天花園小區的大門門牌柱子內側,已經不屬於公共馬路吧?"他認為這個停車位是合理合法的,想要交警給他一個解釋。車主表示,發帖三天之後,廣安交警打電話給他解釋說之前的確是沒有管過這個區域,但因為小區居民多次投訴此地停車影響道路通行,所以他們進行了管理,而小區大門外的區域都屬於公共區域。而線是小區自己劃的,與交警部門無關。
停車劃線處(圖片來源:麻辣社區)
但該車主仍不滿意此說法,他堅持認為這個停車點是屬於小區管理的,而非行政道路。他第二次發帖說:"在那裡停車之前物業門衛都還在對其收停車費,這都說明這個本就屬於小區物業範圍內,不屬於交警部門管轄範圍。關於地上有劃線,交警部門的解釋是,那是小區自己劃的,那這更說明這就是小區建設用地,不然他有什麼資格劃線?另外外圍半圓處的停車位至今都是歸小區業主共用,難道更靠近裡面的區域反而成了市政道路?"他給的一張圖片標明了之前停車的位置,從圖中看得出來,更靠外的劃線區域確實也停了很多車。
「當時交警同志打電話說的到底處罰與否要看最後審核,截止今天過去一個月了,才出來審核結果通知,說要處罰,說的不服決定的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映,罰款150元,大家每天真的也很忙,遇上這種事,通常也確實沒得精力去到處反應,但是在小區用地範圍內,被貼罰單,確實心裡不舒服,我停車的位置絕對是在小區建築用地紅線範圍內!」
該車主停車位即箭頭所指黑色車輛處(圖片來源:麻辣社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經核實,您所反映路段以大門為界,以外路段為公共區域,屬於交警管轄的道路範疇,公安交警部門有權對該路段未按規定停放的車輛進行查處。同時,通過調取您車輛的取證信息,確認其違停事實,大隊依法對其進行處罰,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這次,廣安交警給出了官方的法律解釋。
該車主發起了一個投票,調查網友對此罰單的看法。大多數網友都認為罰單是不合理的,並說自己被"誤判」罰單的經歷:"我進小區地下車庫時由於道閘出了問題,車停在入口處幾分鐘,被拍(連道閘一起拍的),說亂停亂放。交警給的理由是反正停在街上就要罰,道閘沒開自己找物業公司賠。考慮情況特殊少罰50塊。"但也有網友說:"亂停亂放肯定不合法,但很多地方不一定會被貼罰單,如果有天被貼了,也只能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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