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了!
「八一」建軍節來臨之際
南京再次提高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此次調標惠及我市重點優撫對象9360人
這也是南京連續23年增!
我市無工作單位且無固定收入的殘疾軍人的殘疾撫恤金平均漲幅9.4%,最低十級因公1480元/月,最高一級因戰達到9255元/月;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分別提高到4165元/月、3700元/月和3240元/月;
領取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在鄉復員軍人按抗戰入伍、解放戰爭入伍和建國後入伍的標準分別調到3335元/月、3055元/月和2775元/月;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標準1205元/月;
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1295元/月。
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撫恤補助對象,按就高原則享受撫恤補助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人員護理費標準同步增調。
原在職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等)的撫恤金和年滿60周歲的農村籍退伍士兵、烈士子女生活補助也隨之調整,按國家及省定標準執行。
素材來源 | 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