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語「狹路相逢勇者勝」,但是對於司機來說,狹路相逢,考驗的就是車技。武漢的李先生在停車場和一名女司機會車,由於空間狹小,兩不相讓,發生了衝突。
7月28號下午4點47分,武漢漢口解放大道萬松園路路口,李先生駕車進入一路面停車場時,與一輛白色小車會車。幾番溝通調整,雙方仍不能安全錯車,兩車的司機都有點火了。
行車記錄儀記錄事故雙方對話:「你直接走就完了啊,我走不,我是撞你的車,還是撞他另一邊的車子,你讓我撞你的車子,那我就走好吧,好,你撞我的吧,你走吧。」聽到這句話,白色小車的車主女駕駛員開車向前,在李先生左側車身上留下兩道剮蹭痕跡。雙方因此發生口角,於是有了開頭的一幕。
被撞的李先生非常氣憤,直言:「我要你撞你就撞,我要你殺人你去殺人是吧。」而女方也答說:「我很聽你的話,賠錢的話我沒有錢。」
李先生告訴記者:「我說這個話肯定多多少少會有點影響吧,但是作為一個成年人,方向盤和剎車和油門都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上,那不是說別人讓你撞你就去撞,那一旦撞了就是你的全責。」女駕駛員拒絕簽字認責,李先生多次撥打市長熱線,7月28號發生的事故,8月底才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9月了女方還是沒有承擔李先生的損失。
李先生講述:「她認了全責,但是她只認100塊錢的損失,我兩個面修補就是2400塊錢左右,按道理來說這個事情是很小的,我完全可以自己去修,但她這個態度我完全接受不了,我希望她報自己的保險,來把我的車修理好就完了,就這麼簡單,但是她一直不配合我。」
記者向後援團律師了解到,如果事故中全責的一方拒絕賠償,受害方可以通過第三方評估、定損,再憑維修記錄等憑證向法院起訴。可相比起訴,報保險處理對肇事方來說更加有利。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琦表示:「我國法律規定交強險是必須購買的,交強險中有2000元的財產損失,事故情節輕微的話交強險是足夠進行賠付的,肇事方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的,但是如果說到法院起訴的話,可能還存在評估費用、訴訟費等額外的費用,那麼這個費用一般來說是由肇事方來承擔的,也就是說處理得越複雜的話,那麼對於肇事方而言承擔的損失就會越高。」
既然報保險處理是雙贏,為啥肇事方就是不願意呢?記者電話聯繫了這位駕駛員,她卻認為自己有點冤。肇事方說:「我都去認了這個責,我實在是不想賠這個錢,因為他也有一半的責任,到時候法官怎麼判我怎麼給,因為這個人太過分了,他把我所有的視頻上傳到網上,他對我的名譽損傷,比我對他車子的磕碰要大得多。打官司吧,即使會損失更多的錢,但是不要緊。」
可一旦認定為全責又拒絕賠償,受害方不僅可以起訴索賠,還可以「代位追償」。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解釋:「代位追償就是你找你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然後再把你的索賠權益轉讓給你的保險公司,讓你的保險公司找她去追償,我這邊也儘量去跟她溝通,讓她儘量去走她的交強險,她不配合的話我這邊就正常地走代位流程,代位對她並沒有好處,有可能也會算她一次出險。」
大約1個小時後,李先生收到對方電話,表示已經通知了保險公司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