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鄭智化憤怒的3大誘因,「綜藝改編音樂背後的利益鏈」是關鍵

2022-07-05     美人豐盛

原標題:令鄭智化憤怒的3大誘因,「綜藝改編音樂背後的利益鏈」是關鍵

《浪姐3》王心凌組改編《星星點燈》的歌詞,令鄭智化震驚、憤怒、遺憾。

網友也表示理解:「晴朗的天還需要點什麼燈……」

改編歌詞歪曲了原意,「批判」變「諂媚」、勵志變靡靡之音,藝術魅力為負。

更有網友調侃這種改編風格: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風雨」,乾脆改成「往事歡迎再提,人生哪有風雨。」

有知名教授點評:「熱門綜藝上更改經典歌詞,表面上看是為了讓文字無害,但本質上是篡改記憶、馴化智識。」

馴化智識,說得太犀利了!

鄭智化的「憤怒」似乎有理,但他應該對誰憤怒呢?

王心凌嗎?NO!她只是唱了一個前人唱過的版本。對綜藝嗎?也不行,估計芒果台早已從華納買過了版權。

那麼,鄭智化的憤怒是「無效」的嗎?他為何在此時憤怒,而在2014年授權央視時沒有憤怒?究竟又在憤怒什麼?

越過現象看本質,今天,美人就來深挖下其中門道。

誘因一:31歲的靈感神作,30年後變得不倫不類

1961年出生的鄭智化,今年61歲了。

30年前的此時,剛好是他創作星星點燈的時間。

1992年4月,《水手》火遍大江南北。那年夏天,他找到音樂人羅吉鎮合作成立了音樂製作公司,之後寫出《星星點燈》,當年秋季發行。

不管是《水手》還是《星星點燈》,都是鄭智化的得意之作,他借歌的詞和曲剖析著時代和內心。

鄭智化寫的歌,旋律往往很簡單,歌詞也琅琅上口,詞曲可用「簡單」二字概括,但不影響他是一個靈魂的歌者。

抬頭的一片天 是男兒的一片天
曾經在滿天的星光下做夢的少年
不知道天多高 不知道海多遠
卻發誓要帶著你遠走到海角天邊
不負責任的誓言 年少輕狂的我
在黑暗中迷失才發現自己的脆弱
看著你哭紅的眼睛 想著遠離家門
滿天的星星請為我點盞希望的燈火

這樣的敏感、坦白、自省、清醒,放到現在,仍然能警策青年們麻木的神經。

「幸運的人,用他的童年治癒他的一生;不幸的人,用他的一生治癒他的童年,我是後者。」

這句後來被雞湯大師們追捧的句子,最初出自於鄭智化之口。

他2歲患病雙腿殘疾。父親想讓他安靜地學醫,他偏要做「別人都能做的事情」——追女孩、做生意、打架。

他喜歡畫畫就畫畫,喜歡唱歌就唱歌,看到喜歡的女孩就追,喜歡做什么小買賣,推著輪椅就去做。

他像水手那樣勇敢出發,卻也像水手那樣滿身瘡疤:

  • 愛情被埋葬後,他想過用生命獻身愛情;
  • 當職員屢次被人嘲笑後,他一次次憤而辭職。

偶然的機會,他給電視廣告寫的一個小插曲火了,被人鄙視的殘疾青年被唱片公司挖掘,出了專輯;

在世人的眼中,他成功了,但他的詞曲卻依然充滿了叛逆、抗爭。

直到1999年結婚,他的歌終於不再冷冽和疏離,有了些許暖意。

為了維持生計,他婚後進入IT行業發展,寧可多做一點「世俗」的事,也拒絕大量寫歌。

他說:「好音樂不能刻意,不能有匠氣。」

為了不「匠氣」,他只在「有靈感」的時候、最放鬆的時候寫歌:打電玩、睡夢中、整個人泡在浴缸時。

時光穿梭回1992年,鄭智華在那年歲末的一個夢中,獲得了《星星點燈》的靈感——

多久沒看到星星了?多久沒做夢了?
文明沾污了星星;和曾經有夢的人……
漸漸地,我有了一種錯覺;
以為這個世界只剩下一個小小的我,
抱著一點點僅有的良知和憧憬活著。
(鄭智化,1992歲末獻給《星星點燈》的簽名。)

《星星點燈》售出180萬張,讓他的名字與林子祥、葉倩文、姜育恆、張雨生並且在一起,成為當年「勵志歌曲之王」。

鄭智化,是一個天賦型歌手,他沒有多少技巧,只是願意為藝術獻身——疼痛卻不擦拭傷口,在痛苦中流著淚「寫詩」!

61歲,這種秉性也不曾改變。看到歌詞被改,他依然「為理想和純真憤怒」。

他憤怒的理由之一,是被改編後的歌詞(現在的一片天,是晴朗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總是看得見)與原作背道而馳,變得諂媚、不倫不類。

可就是這樣不倫不類的一首歌,可能擁有了單日2000餘萬、累計35億的播放量,超過他原作十倍、百倍!

誘因二:《星星點燈》版權雖歸屬華納,但修改仍需「打招呼」

再次穿梭回1993年,那一年,華納完成了對飛碟唱片的收購,1992年由飛碟出品的《星星點燈》版權,順勢歸屬了華納。

1996年,飛碟正式更名「華納飛碟」並進軍華語歌壇,也是在那一年,《星星點燈》開始大火。

也就是說,如果芒果台已和華納簽訂了協議,那麼使用《星星點燈》進行商業營利活動,鄭智化無權干涉。

這大概就是他感覺到憤怒的理由之二。

可是鄭智化真的只是「空憤怒」,不能維權嗎?不是!

因為版權能轉讓,但修改權不能轉讓。

按《著作權法》規定,作者轉讓的版權只是作品的運營權,而著作人身權、署名權、修改權是不能被轉讓的。

在修改權中,如果修改是作者授權修改,且有著積極的角度,那麼修改者不構成利益侵犯。

這就是為何央視也曾使用了「晴朗的一片天」卻不構成侵權,因為鄭智化本人曾授權。

有人說鄭智化不罵央視罵《乘風破浪》,是為了蹭熱度。

卻不知,他不只是未追究央視,由上海彩虹合唱團改編、更大膽的《星星點燈》他也未加干涉。

這首改編歌曲開頭很大膽:「沒闖禍先認錯……青春作一場交易……拿脾氣換合群……」。

它用歌舞劇的形式,傾訴了主角迷茫、遭受嘲笑、被妥協的痛苦經歷。改編部分長達3分多鐘,最後才回到《星星點燈》的高潮部分。

但它的主題是積極的,「祈求別人點亮自己不如勇敢自我救贖」,與鄭智化原作本意相符,所以鄭智化沒有站出來說「憤怒」。

除了修改權,鄭智化還有「維護作品完整權」。

按法律規定,如果修改權被侵犯(即被歪曲和篡改),那麼「作品完整權」才被行使。

簡單來說,就是改編若破壞了結構完整性、扭曲了作者的創作思想,作者有權禁止。

所以,鄭智化不只是「有權」憤怒而已,如果鄭智化想訴諸公堂,還是能夠占據主動的。

還是網友說得好:只是民不告官不究。

只要鄭智化不較真,某些平台或明星也就不構成侵權。

憤怒的「第三因」:「綜藝改編音樂」背後的利益鏈

然而,鄭智化的憤怒,還不止如此。

就像他的詞,常用簡單符號表達複雜人文主題一樣,他的憤怒背後,還有更值得深思的事實。

改編版《星星點燈》登上《浪姐3》舞台冠軍後,歌曲也迅速在各大電子音樂平台上風靡,播放量估計早已破了10萬+。

如果綜藝平台與電子音樂平台有協議,雙方互推,改成「付費音樂」,那就意味著改編版《星星點燈》將走上盈利的「快車道」。

而作為《星星點燈》的嘔心瀝血的原作者,改編後的歌曲上架,鄭智化是否有權分潤呢?未必有。

近年來,因為音樂類綜藝廣受歡迎,越來越多的平台開始製作音樂綜藝類節目,由此引發的侵權事件越來越多。

比如湖南衛視某一年的跨年晚會上,吳昕唱《童話鎮》並未跟原作者要授權;

《偶像練習生》不僅改編了周杰倫的《半獸人》還擅自將改編版本上架;《浪姐2》也曾被版權方喊話「音樂侵權」。

各大平台方為了不讓維權事件影響品牌形象,開始大張旗鼓地購買版權,平台與平台之間相互結成「利益共同體」。

QQ音樂網羅了大最頭部音樂綜藝的版權;網易雲音樂也拿下《歌手》《聲臨其境》《我們的樂隊》等歌曲版權。

這樣一來,原作者的利益將被無情分流甚至吞噬。

也就是說讓鄭智化不爽的,不只是歌詞被惡意篡改,歌詞被改得諂媚之後被大量傳唱而已……還有篡改過後的《星星點燈》,很可能將被平台當作盈利的槓桿,而他變成了資本的「工具人」。

買下原創歌曲版權,再由綜藝歌手們改編、翻唱,最後成為音樂平台的「新內容」,這一大套「工業流水線」,以及音樂平台與綜藝節目「雙向輸出」,不能說是對原作者的「巧取豪奪」。但各個巨頭爭奪利益之時,卻都不顧原創作者的感受,不顧聽眾聽到何種內容,卻是真實存在的。

這就是鄭智化的「憤怒」。

2015年7月起,各大數字音樂平台開始開啟「正版化」步伐,這本是一件好事,帶動了公眾版權意識的提高,人們已經開始慢慢習慣了付費聽音樂,既增加了歌手的收入,也必將督促歌手出品更多更好的藝術作品。

然而,鄭智化《星星點燈》事件卻告訴我們,音樂版權生態的進化之路,離完善還太遠!

平台方不「慎獨」,綜藝節目為打造收視率大規模改編歌曲、在線音樂平台為了增加新內容大肆簽約綜藝節目,無人關心「作品完整權」。

一旦「作品完整權」得不到保證,「低質綜藝歌曲」在資本的炒作下,占據了大眾的聽覺、馴化大眾智識,又有誰來監管呢?誰能對後果負責呢?

最後,還是用鄭智化的歌曲,來為此唏噓一聲吧:

天其實並不高,海其實也不遠。人心其實比天高,比海更遙遠。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9fed9aeb19213da49177f9439ed76d3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