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立功的犯罪分子應如何處罰

2023-12-19     法妞問答

原標題:對立功的犯罪分子應如何處罰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檢舉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較多的一般罪行得到證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證據,從而得以偵破重大案件和一般案件的,或者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其他罪犯的,或者有其他情形的行為。那通常犯罪立功該怎麼處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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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功的犯罪分子應如何處罰

律師解答:

立功作為我國刑法規定的從寬量刑情節,其處罰的原則包括三種情形:一是從輕處罰;二是減輕處罰;三是免除處罰。在具體處理時可分為三個檔次:對於有一般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於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不管有沒有立功表現,犯罪分子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時,都不應該放棄進行辯護的權利,但如果有立功表現的,可以以此為依據,證明犯罪分子的悔罪態度良好,社會危險性較小,進行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辯護。

律師補充:

下列幾種情形不屬於立功:

(一)「揭發」他人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排除犯罪的行為的;

(二)揭發的他人犯罪行為,不能適用中國刑法的;

(三)揭發他人實施的告訴才處理的犯罪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李海燕律師簡介

任丘李海燕律師,現為河北維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2006年從事律師工作,執業期間承辦過大量刑事,合同,勞動工傷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各類件,擔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辦案認真,細緻得到了當事人的廣泛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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