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喝2白1紅,公司聚餐後2人墜河1人身亡,留下兩個可憐小孩子

2020-01-13     都市民生匯

春節快到了,這段時間很多單位都辦起了年會,在年會聚餐時自然免不了喝酒,但是一定要注意適量飲酒,儘量不拼酒,否則出現問題,真的是得不償失了。

這不,近日,四川的兩名男子在公司聚餐後雙雙醉酒墜河,其中1人身亡,留下兩個年幼孩子。

聚餐後2人墜河1人身亡

據媒體近日報道,四川綿陽張某某的老公是某公司下屬公司的負責人。一天晚上他和公司同事一行9人在一起聚餐,其中有8個人喝了酒,一共喝掉2瓶白酒1瓶半紅酒。飯後,張某某的老公和同事賀某一起,在綿陽桃花島河堤散步時雙雙墜河。

附近散步的居民發現情況後,立即撥打了110,並通知桃花島小區物業進行施救。經多方救援,一人獲救,張某某的老公因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後,張某某不相信老公會醉酒跳河, 次日,她專門去了事發地,發現該處河堤邊處沒有任何警示標誌,護欄也有缺失。民警進行了大量調查後,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死者的妻子說,丈夫34歲,此次意外身亡後,留下可憐的兩個孩子,一個5歲,一個3歲半。

熱議:喝酒千萬別逞強

同事聚餐本身是一件高興的事,結果卻鬧出這樣的事情。這個新聞一出網友們都紛紛說出了自己的觀點。有些網友認為:公司聚餐喝酒、拼酒、勸酒是免不了的,但是自己多少酒量自己要清楚,沒有酒量就不要逞強。新聞中的兩個男子也是成年人了,能喝多少難道自己不清楚?為什麼一定要逞強呢?

還有一些網友們表示,每次聚餐都很討厭那些拼酒的人,這樣讓一些沒有酒量的人很為準。希望這些人能夠通過這件事吸取教訓,不要隨意勸酒。

筆者認為有些網友說的話很對,聚餐喝酒各自隨意就好,拼酒、勸酒真的不可取,不管是自己還是對方,無論從身體健康還是安全來說都不是一件好事。

醉酒身亡,責任誰來負?

其實這種事情不是個例,因為公司聚餐、年會喝酒過量,而發生死亡的悲劇有很多。此前看過這麼個新聞,成都市一家公司組織全體員工共40人左右,在某火鍋店舉行迎新春聚餐。

周女士自己開車來到火鍋店後,與同事6人同桌就餐。吃飯過程中,周女士選擇了喝酒,還提出讓劉某開她的車送她回家。聚餐期間,其中3人因為有事提前離開了。

聚餐結束後,公司安排人將喝了酒的員工周女士送回了家。但沒想到,新年的第一天,周某便沒有了呼吸,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根據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顯示,周女士的死亡和過量飲酒有直接關係。

隨後,周女士的家人將周女士就職的醫美公司、火鍋店及同桌的5名同事一同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醫美公司按照20%的比例分擔賠償責任,而周女士自身對死亡後果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有些人很不解,這麼說來,公司舉辦年會聚餐也是有風險的?筆者諮詢了一下律師,在這個事情上公司、勸酒的同事、同桌就餐的同事都是有責任的。

其實,這些法律責任不僅僅適用於公司年會聚餐,朋友聚餐、親友聚餐也都是一樣的。春節臨近,大大小小的聚會多了起來,在這裡筆者提醒大家,聚餐飲酒一定要量力而行,願我們每一個人能夠做到文明飲酒、文明勸酒,做個自律有節制的人,年年平安相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9_U4n28BUQOea5OwYxp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