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樹合)「被告人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八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日前,由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4名被告人全部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賠退贓,依法快訴快審快判,取得良好效果。
為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成本,2014年12月起,河口區檢察院立足減輕辦案壓力,積極探索認罪案件快速處理辦案模式,逐漸形成了「簡案快辦,繁案精辦」的辦案機制。
「欲打破『繁案不精、簡易不簡、速裁不速』的怪圈,就要不斷優化方法舉措。」河口區檢察院檢察官張艷麗介紹了該院採取的三項舉措:一是提前介入,將案件分流工作提前到偵查階段。選派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擔任聯絡員,負責與轄區內公安機關日常聯絡,提前就偵查過程中的難點、疑點問題重點溝通,及時解決。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時,按照罪名類型將案件劃分到涉財類、危害公共安全類等不同專業化團隊。二是各專業化團隊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同一時間段受理的案件,由輪流指定的同一專業化團隊集中告知權利義務,在保證犯罪嫌疑人權利不減的情況下,精簡行政程序和法律文書。各專業化團隊對辦案組內的速裁、簡易案件具有處理決定權,全部推行認罪認罰,審查報告表格化,起訴書、量刑建議書一體化,審結後登記備案。三是集中辦理、分類遞進。集中開庭的速裁、簡易案件實行「公訴人值班制度」,指派一名公訴人集中出庭;普通認罪案件,概括出示證據及證明目的;繁案精心準備出庭預案,重點圍繞案件焦點,詳略得當。
2019年12月19日,李某等13名被告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多個罪名、多起犯罪事實的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程序全部終結。在13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簽署具結書的基礎上,程序、文書一律簡化。本來用普通程序計劃庭審3天時間,現在庭審過程中,概括出示證據及證明目的,13名被告人當庭認可,整個庭審用時僅7個小時,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保證了案件效果。這是河口區檢察院實行「簡案快辦,繁案精辦」辦案模式以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人數最多、罪名最多、涉罪事實最多的一起案件。
「實行繁簡分流、認罪案件快速處理辦案模式之後,切實解決了之前輪案制帶來的『繁案訴不出、簡案辦不快』的難題,面對因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帶來的案件數量激增的情況,我們普遍感覺比之前更有效率了。」河口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王學國認為。
「河口區檢察院一直在探索『簡案快辦,繁案精辦』辦案模式,效果顯著,我們在收到藍色副本印章起訴書後,集中安排開庭,集中審判,切實提高了效率,緩解了基層辦案人員壓力。」河口區法院刑庭庭長韓安民對此予以高度評價。
記者了解到,該院自2015年正式運行「簡案快辦,繁案精辦」機制開始至今,每年辦理的簡易案件比例均在65%以上,2019年認罪認罰適用比例達到80.16%。
「『簡案快辦,繁案精辦』辦案機制,在提高案件效率、提升繁案精細度方面已初具成效,但也存在諸如分流不快、文書不簡的問題。下一步,我們將以現有機制為基礎,繼續深化方法舉措,不斷完善提升,探索出一套切實可行的辦案機制。」該院檢察長束斌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