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截流鄉非訪人員屠某友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9-08-31     霍邱發布

近日,根據縣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縣公安局高度重視,治安、刑偵聯手屬地派出所,成立專案組,多警聯動,依法對王截流鄉非訪人員屠某友在信訪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全面調查取證,2019年7月30日,屠某友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8月21日被霍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屠某友(男,漢族,霍邱縣王截流鄉人)自2014年以來,多次到省、市、縣以及北京非法信訪。儘管相關部門對其信訪事項已經做出了答覆,屠某友也簽定過停訪息訴承諾書,但屠某友出爾反爾,反覆無常,仍然以各種非法理由,多次到不同地點和部門非法信訪。

經查:屠某友於2014年因尋釁滋事罪被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逞強耍橫,仍然以各種理由多次隨意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故意擾亂辦公場所秩序,任意占用公私財物,並以在京滯留、非訪為要挾,向當地政府及相關單位施加壓力,強拿硬要,索要錢款十餘萬元等。期間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單位秩序和尋釁滋事被縣公安局先後行政拘留3次。根據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處置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適用法律的指導意見》、《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安徽省公安廳關於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皖公通4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及《刑法》有關規定,屠某友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下步將依法移送起訴。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屠某友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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