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科越IPO涉信披違規,長江證券及致同會計師事務所被警示

2023-12-06     預審IPO

原標題:清大科越IPO涉信披違規,長江證券及致同會計師事務所被警示

樂居財經 李蘭12月4日,北京清大科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大科越」)因在發行上市申請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清大科越及保薦券商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的兩名保薦代表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兩名簽字會計師均被予以監管警示。

警示函顯示,清大科越存在兩種違規行為:申報前未對財務內控問題進行充分整改與披露,報告期後及申報後仍存在內控不規範情況,內審機制未實際發揮作用;申報文件部分事項信息披露不完整,部分事項會計處理不準確,部分事項未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議程序。

具體來看,報告期內清大科越存在體外處置部分存貨後通過個人銀行卡支付部分成本費用的情形,2019年和2020年支出金額分別為288.05萬元和71.13萬元,相關金額已調整入對應的成本費用科目,其完善了相關規章制度,截至審計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

根據現場檢查和反饋回復,一是除上述已披露的內控缺陷外,清大科越在報告期內乃至申報後仍存在報銷無票費用的內控問題,公司治理層、管理層部分成員對相關事項知悉。2019-2022年,清大科越通過購買充值卡並發放給56名員工、取得相應發票以報銷無票費用,累計金額為183.80萬元並分別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其中在內控缺陷整改後仍發生金額81.25萬元、報告期後發生金額75.40萬元;2019-2021年,清大科越通過報銷員工與實際業務無關的替代發票方式解決無票費用,累計報銷108.77萬元。

二是清大科越內審部負責人統一負責上述替票報銷,未按照清大科越《內部審計制度》要求履行獨立審計職責,發行人內部審計機制未實際發揮作用。

此外,現場檢查發現,一是保薦人未關注到清大科越未披露部分軟體著作權權屬受限、未披露核心技術人員邢某間接持股發行人股份、對董事陳某簡歷披露存在缺失等情況。二是保薦人未發現清大科越固定資產折舊會計處理不準確,未按照實際使用和受益情況分攤房屋折舊。三是保薦人未關注到清大科越購買大額銀行理財產品未按照公司內部制度規定履行審議程序等。

資料顯示,2022年6月30日,上交所受理了清大科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申請,後被抽中2022年第三批首發申請企業現場檢查。2023年2月8日收到問詢函,7月4日清大科越及保薦人撤回了IPO申請。

據查,清大科越是一家長期專注於電力市場交易、電網智能調度、智能發售電和能源網際網路等應用領域的戰略諮詢、算法研究、軟體開發的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產品和服務為自研軟體產品、軟體開發服務、研究諮詢、系統集成和技術服務。

相關公司:清大科越,長江證券sz000783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954f194dff82997365a5de26f27a18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