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者生存與自然選擇

2022-06-24     夜雨風

原標題:適者生存與自然選擇

當查爾斯達爾文提出進化論時,他必須找到一種驅動進化的機制。許多其他科學家,例如讓-巴蒂斯特·拉馬克( Jean-Baptiste Lamarck),已經描述了物種隨時間的變化,但他們沒有解釋它是如何發生的。達爾文和阿爾弗雷德·羅素·華萊士獨立提出了自然選擇的想法來填補這一空白。

自然選擇與「適者生存」

自然選擇是這樣一種觀點,即獲得有利於其環境的適應性的物種會將這些適應性傳遞給它們的後代。最終,只有具有這些有利適應性的個體才能生存,這就是物種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或通過物種形成而進化的方式。

1800 年代,在達爾文首次出版《物種起源》一書後,英國經濟學家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 在將達爾文的理論與經濟原理進行比較時,將「適者生存」一詞與達爾文的自然選擇思想聯繫起來。他的書。這種對自然選擇的解釋流行起來,達爾文在後來的《物種起源》一書中使用了這個短語。達爾文使用這個術語,因為它是關於自然選擇的。然而,如今,該術語在代替自然選擇時經常被誤解。

公眾對「適者」的誤解

公眾可能能夠將自然選擇描述為適者生存。然而,當要求進一步解釋該術語時,大多數人的回答都不正確。不熟悉自然選擇的真正含義的人可能會認為「適者」是指物種中最好的物理標本,只有那些體型最好、健康最好的人才能在大自然中生存。

情況並非總是如此。倖存下來的人並不總是最強壯、最快或最聰明的。根據這個定義,適者生存可能不是描述自然選擇的最佳方式,因為它適用於進化。達爾文在他再版的書中使用它時並沒有用這些術語表示它。他的意思是「最適者」是指最適合直接環境的物種成員,這是自然選擇思想的基礎。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94ca3ff4c1da196c08c9d2978f7a8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