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農村宅基地可以被徵收嗎?

2023-11-05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在我國農村宅基地可以被徵收嗎?

在我國農村宅基地可以被徵收。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集體和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將集體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依法給予被徵收集體和個人合理數額的補償和妥善安置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

1、拆遷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2、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3、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4、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5、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6、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7、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於拆遷安置。

8、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拆遷。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9、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行。

10、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11、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周轉房。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12、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在我國農村征地的補償新政策是什麼?

在我國農村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我國農村徵用土地公告內容是什麼?

在我國農村徵用土地公告內容有:征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準時間和批准用途、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等。

具體內容如下:

1、征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準時間和批准用途。

2、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3、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

在我國農村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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