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可免徵房產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020-04-02     黔中平壩

多彩貴州網訊 4月2日,記者從貴州省財政廳網獲悉,貴州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落實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停產停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通知》明確免徵政策適用於三種情況:受疫情影響較大,納稅確有困難的符合認定標準的中小企業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2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方減免租金的房產出租方,按實際收取的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疫情期間被政府徵用的應稅房產,憑政府相關證明,按實際徵用時間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困難減免是2020年一季度任意2個月應繳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據《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在4月15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核准後,在4月30日前完成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

  附:

  貴州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關於落實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

  黔財稅〔2020〕17號

  各市(州)、縣(市、區、特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各市(州)、縣(市、區、特區)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黔府辦函〔2020〕7號)等文件精神,支持中小企業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全省實體經濟復工復產復業、彌補疫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貴州省房產稅施行細則》以及《貴州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停產停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免徵疫情期間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及執行口徑

  (一)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納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2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中小企業具體劃分標準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為準。

  (二)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方減免租金的房產出租方,按實際收取的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

  (三)對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疫情期間被政府徵用的應稅房產,憑政府相關證明,按實際徵用時間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述政策可與納稅人已依法享受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政策性優惠同時享受,先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再適用其他優惠政策。

  二、申請條件

  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在疫情期間生產經營發生虧損的;

  (二)在疫情期間貨幣資金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三、免稅期限和執行期限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申請免繳2020年一季度任意2個月應繳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述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辦理流程

  (一)提交申請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在4月15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經核准後,在4月30日前完成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

  4月15日前未按規定報送免稅申請的納稅人,可在10月15日前補報,經核實符合免稅條件的,已繳納稅款抵繳以後月份應繳稅款,無法抵繳的,可申請退稅,並按原入庫級次辦理退稅。

  (二)所需資料

  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出免稅申請,並提供以下資料:

  1.減免稅申請;

  2.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准表;

  3.房產、土地權屬證明複印件;

  4.財務報表(2020年一季度)或資金證明;

  5.減免房產租金的合同或協議。

  (三)具體流程

  1.網上辦理。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申報時,在線填寫減免稅申請表,通過專項減免稅代碼申報,經系統核准後,即可申報減免稅。

  2.現場辦理。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申報或代開租賃發票時,填報減免申請表,經稅務機關核准後,即可辦理減免稅申報。

  3.退稅管理。對減免租金部分已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從其當年應納的相應稅款中抵扣或辦理退稅。

  五、其他事項

  (一)加強政策宣傳輔導

  各地稅務機關要主動向納稅人開展政策宣傳輔導,簡化核准程序,對暫時無法完整提供資料的納稅人可採取容缺辦理、事後核查的方式受理核准減免稅申請,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享盡享。同時要輔導納稅人儘可能通過電子稅務局等非接觸方式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事項,指導納稅人使用抗擊疫情地方減免稅代碼辦理減免稅申報。

  (二)做好統計分析工作

  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納稅人困難減免申請的申報、審核等各個環節的跟蹤管理,正確使用減免稅代碼(抗擊疫情地方減免房產稅代碼為0008011607、抗擊疫情地方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代碼為0010011607)。建立台帳,及時準確統計減免稅數據,做好政策執行效應分析工作。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0年3月27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91--OnEBnkjnB-0zlsR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