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美林以前就是『古惑仔』,有很多案底,做人沒道義,見錢眼開,自從當了瑞嶺村書記,手下糾集一班社會人員作『馬仔』,到處作威作福,成了『村霸』,大家都怕他,敢怒不敢言,現在被判刑,真是罪有應得。」在獲悉彭美林等人被判刑後,瑞嶺村的村民無不拍手稱快。
2019年11月30日,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對以花都區赤坭鎮瑞嶺村原村委書記、村委會主任彭美林為首的11名涉黑犯罪嫌疑人公開開庭宣判,其中主犯彭美林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6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其餘10人分別被判處1年4個月至7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等,至此,盤踞在花都區赤坭鎮瑞嶺村長達5年之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已徹底覆滅。
彭美林一案公開宣判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花都區紀委監委始終保持懲腐打「傘」高壓態勢,將群眾「痛點」作為工作重點,聚焦基層黨建、基層治理、生態環保、交通運輸及扶貧攻堅等領域,嚴肅查處把持基層政權、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漠視群眾利益等黑惡腐敗問題及保護傘問題,堅持打「傘」破「網」,截至今年11月,共處置涉黑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88條,立案45件,處分33人,移送司法機關11人。
「既要鐵面執紀,堅持反腐打『傘』同頻共振,也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彭美林案件背後存在的相關職能部門失職失責問題我們也絕不輕視。」花都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
在聯合公安機關對彭美林等人涉黑涉惡問題立案調查的同時,花都區紀委監委同步聯合區委組織部對赤坭鎮黨委違規吸收有犯罪前科的彭美林入黨情況開展責任倒查。
「彭美林多次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前科累累,在當上瑞嶺村村委副主任後,為了能『更進一步』,實現書記、主任『一肩挑』,要求入黨。赤坭鎮黨委及相關組織人事部門未認真審核調查彭美林入黨材料,違反發展黨員的程序規定,將不符合入黨條件的彭美林發展為黨員,間接助推了彭美林犯罪團伙日益壯大。」花都區紀委監委相關辦案人員說,在實現瑞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後,彭美林更加肆無忌憚,其身後「馬仔」逐漸形成固定團伙,在瑞嶺村及其周邊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犯罪,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社會治安秩序。
2019年初,花都區紀委監委對彭美林作出開除黨籍處分,以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移交檢察機關處理。同時對包括赤坭鎮時任黨委書記在內,在彭美林違規入黨過程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5名幹部視責任輕重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