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泰發征地公告!

2023-10-26     海峽導報大漳州

原標題:長泰發征地公告!

為實施漳州市長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專項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區已於2021年9月30日發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公告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31日。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起,我區實施新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根據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啟用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等成果審查用地報件的通知》,從2023年12月1日起,使用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現對發布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告知書,公告如下:

一、調整原公告擬徵收徵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原公告中擬徵收漳州市長泰區武安鎮歐山村集體土地0.9524公頃,其中水田0.248公頃、果園0.148公頃、其他農用地0.5554公頃、建設用地0.001公頃。調整為擬徵收福建長泰經濟開發區歐山村集體土地0.9524公頃,其中水田0.0334公頃、林地0.3651公頃、草地0.0003公頃、其他農用地0.5536公頃。

二、補償標準

根據《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於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53號)、《漳州市長泰區關於調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漳泰政綜規〔2023〕10號)的規定,歐山村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用由原來的59.25萬元/公頃調整為65.25萬元/公頃。各地類調整係數分別為耕地、建設用地1.0,園地、林地、草地、其他類型農用地0.6,未利用地0.35。

青苗補償費按照4.5萬元/公頃計發;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9萬元/公頃計發;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等補償標準參照《漳州市長泰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漳州市長泰區中心城區土地和房屋徵收安置補償辦法的通知》(漳泰政綜規〔2022〕6號)執行。

三、補償登記

本補充公告公示三十日內,擬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持原簽訂協議、不動產權權屬證明材料,到福建長泰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理新舊標準差額部分補償登記。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徵收土地涉及的福建長泰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歐山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歐山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的內容通知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擬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如對本項目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充公告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福建長泰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提出異議或提出聽證申請。

其他事項仍按原公告繼續執行。

漳州市長泰區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來源 長泰區政府網

編輯 劉方心嵐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8f8a617ed0394eb9de00137a677a6d3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