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贍養父母能多分遺產嗎?

2024-01-19     法妞問答

原標題:多贍養父母能多分遺產嗎?

繼承開始後,需要確定可以繼承遺產的遺產範圍,然後還需要確定各繼承人的遺產分割,然後才能實際分割遺產。

網友諮詢:

多贍養父母能多分遺產嗎?

律師解答:

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這是鼓勵型的不均等。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多分些遺產,並非對其付出的補償,而是一種鼓勵,其主要目的是弘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保護老人的合法權益。所謂盡主要扶養義務,是指提供了主要的經濟來源或者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應當多分遺產;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往往對被繼承人的生活和情感上付出較多,他們理應多分些遺產。我國有學者還特別指出,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尚未結婚的子女也應比已經結婚的子女多分些遺產。

法律上規定的是「可以"多分,而非「應當」多分,這就意味著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多分遺產。例如,有的繼承人雖然盡了主要扶養義務,但其收入明顯高於其他繼承人,就不一定非多分遺產不可;再如,繼承人中有生活特別困難又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時,應當優先予以照顧。

律師補充:

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而所謂「一般情況」是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接近。

可以多分遺產的情況有: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多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郭文暉律師簡介

郭文暉,甘肅合睿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業於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曾體制內工作,也曾創業,多行業經驗豐富。在刑事辯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婚姻家庭領域經驗豐富,優勢是結合法律和非法律因素全面研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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