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描述為原切,可配料表中顯示含有大量食品添加劑。(來源:受訪者)
信網12月6日訊(記者 趙寶輝)「明明是調理肉,可打著原切肉旗號在賣,這不是糊弄人嗎?」11月13日,市民王先生通過某平台的一家名為「麻辣香鍋」店鋪花費47.9元買了四斤羊肉卷。肉到貨後他品嘗時發現口感很差,「肉很散,一股腥味。」仔細閱讀配料表後,王先生意識到這壓根不是商家所宣傳的原切肉,「配料表裡面除了羊肉,還有飲用水、羊脂肪和一些食品添加劑。」有律師表示,商家此舉涉嫌欺詐。
調理肉產品被商家描述為「原切」
天氣漸冷,喜好吃火鍋的王先生就想著在網上買點原切羊肉,放在冰箱方便食用。他沒想到,這次竟買到了「李鬼原切肉」,直呼「被套路」。據他所述,下單時他還仔細看了下商品介紹,當中明確提到是「原切」。可沒想到收到貨卻是調理肉。
信網記者查詢相關規定,原切肉是直接在動物身上切割下來,並不含其它添加成分,是百分百純肉。而「調理肉」則是凍畜禽肉初加工後,再經調味、腌制、滾揉、上漿、成型、熱加工等加工處理方式中的一種肉品。調理肉會添加其他輔料或食品添加劑,非百分之百純肉。
通過觀察王先生所購買的這袋「原切肉」,記者發現配料表中添加的成分明目繁多:羊肉、羊脂肪、飲用水、鹽以及三聚磷酸鈉、焦磷酸鈉、六偏磷酸鈉等諸如此類的食品添加劑。「很明顯商家這就是在虛假宣傳糊弄人嘛!」王先生說。
另外,根據生產商陽信伊奧食品公司標註的包裝信息,該肉品被歸於速凍調製菜肴製品,執行的是《SB/T10379速凍調製食品》標準。
客服堅稱是「原切」後卻又修改描述
既然是調理肉, 那為何商家以「原切肉」名義售賣?為此,王先生也曾找到商家討要說法,可對方告訴他,「咱家的原切肉就是這種。」
經查詢,該商家系個人店鋪,經營地址位於山東省濟寧市金鄉縣。客服說,「我們家的就是非合成的原切羊肉,如果顧客不滿意,可以申請退款。」儘管商家一直承諾這就是原切肉,但後期悄悄把產品介紹中的「原切」改成了「現切」。
王先生透露,他已將此事投訴舉報至金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平台正配合固定證據。網購平台客服人員經查詢訂單號後表示,事件屬實,專員已介入核查該店鋪的其它經營信息。另外,他們會全力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
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
金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的確已經收到相關投訴,但由於涉事店鋪是一家個人店鋪,沒有營業執照,所以難以確定經營地址。待消費者與平台核實好具體經營地址後,執法人員會到現場進行檢查。
針對此事,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的馬洪力律師評析,通過顧客提供的證據來看,商家明顯就是在欺詐消費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顧客選購時應重點關注配料表
原切肉和調理肉有何區別呢?德潤佳超市肉製品銷售專區的何經理解釋稱,事實上,很多消費者根本搞不懂「原切肉」和「調理肉」的概念。以王先生購買的這款肉類為例,其執行的是《SB/T10379速凍調製食品》標準,也就是說只要主料含量占產品凈質量≥20%即可。另外,「調理肉」和「合成肉」兩者之間也不能劃等號。「合成肉同樣可以僅靠物理手段完成製作,不使用食品添加劑。」
何經理說,「調理肉經過加水和加添加劑等操作,原料肉的含量就相應降低了,成本也就降低了。一般來說,原切肉的價格是調理肉的四倍左右。消費者購買時不要僅看肉的色澤和形狀進行區分,更應注意配料表中是否含大量食品添加劑。添加劑含量較多的,一般就是調理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