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鐸印
網上診療絕非法外之地,只有在相關部門、平台以及廣大患者的嚴格監管之下,依法依規運營,切實回歸醫療本質,真正守護患者健康,網上診療才能健康發展、平穩前行。
「吃了一個月的藥,竟白吃了。」43歲的張某腿部出現紅點,伴隨輕度瘙癢。隨後,他在某醫療平台上花費19.9元,預約了皮膚科副主任醫師的在線診療,並根據醫囑服用了藥物。然而,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症狀並未見好轉。隨後,張某前往當地一家皮膚病專科醫院就診,被確診為毛囊周角化病,這與之前被診斷為皮膚過敏大相逕庭。
當前,上網查詢病因、網絡問診已成為打破傳統醫療模式的新趨勢。人們只需輕觸手機螢幕,即可連線遠方的醫生,享受便捷且專業的診療服務。這一就診方式正日益受到廣大患者的青睞。誠然,網際網路診療為患者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其中也隱藏著諸多診療亂象。例如,平台醫生信息不實,資質難以核實;部分平台的醫生在沒有患者處方、病歷或檢查報告的情況下,直接開具藥物;更有「網紅醫生」進行不規範及誤導性營銷,推銷保健品等。針對這些現象,亟需多方攜手,共同整治,凈化網際網路診療環境。
首先,平台主體責任需進一步細化和夯實。根據2018年實施的《網際網路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五條規定,醫師開展網際網路診療活動應當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並經其執業註冊的醫療機構同意。因此,平台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嚴格按照規定對入駐醫生進行資質審核,並監督和規範其診療行為。
其次,相關部門應加大對網上診療的監管力度。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機關、執業登記機關應主動作為,建立健全網際網路診療監管體系,既要對醫生進行監管,也要對平台實施嚴格監管,確保網際網路診療不成為監管的「盲區」。醫療機構應設立專門部門,負責網上診療的醫療質量、醫療安全、藥學服務等工作,並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確保「就診患者、診療醫生、電子處方」等信息可查詢、可追溯,以有效遏制網上診療亂象。
同時,消費者也應積極維護自身權益。網際網路診療的患者應具備一定的醫療常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一旦發現自己被誤導或欺騙,應堅決說「不」,並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網上診療是信息技術不斷發展的新事物,但網上診療絕非法外之地。只有在相關部門、平台以及廣大患者的嚴格監管之下,依法依規運營,切實回歸醫療本質,真正守護患者健康,網上診療才能健康發展、平穩前行。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