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連登11年春晚,狀告央視後「消失」22年,江郎才盡?事出有因?

2022-08-29     羲和奇談

原標題:曾連登11年春晚,狀告央視後「消失」22年,江郎才盡?事出有因?

魯迅曾說過"悲劇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喜劇將那無價值的撕破給人看",在文藝百花齊放的今天,小品喜劇通過各種傳播手段走進千家萬戶,在中國有很多喜劇表演工作者,他們不僅僅是讓人發笑,還將"包袱"與現實相結合,讓人笑著流淚。

每年春節聯歡晚會上,小品都是最值得期待的節目,像沈騰、賈玲這樣的喜劇演員也是通過春晚讓大家熟知,其實在春晚的舞台上,經典的作品有很多,優秀的表演藝術家也有很多,而說到小品,很多人就一定會想起陳佩斯。

在他的巔峰時期,他曾連登11年春晚舞台,這是對他能力的肯定,可就在他將央視一紙訴狀告上法院後,就很少在銀幕上看見他的身影,是江郎才盡還是事出有因,"消失"了22年的陳佩斯到底得罪了誰?

天生戲劇表演家

演員這個行業也是需要天賦的,不得不承認有些人天生就是吃這碗飯的人。1954年陳佩斯出生在長春的一個演藝之家,父親是當時有名的影視演員,1969年陳佩斯跟隨父親到內蒙下鄉插隊,在貧窮苦寒的邊疆度過了4年,也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在內蒙的4年,陳佩斯並沒有感覺到艱苦,反而經常以模仿父親的表演為樂。19歲那年,在演員田華的推薦下,他成功考入八一電影製片廠,以和父親合作的電影出道,由此正式開始自己的演藝事業。

1984年,陳佩斯結識了朱時茂,兩人一見如故,當時在春晚的舞台上從來沒有出現過小品,而這兩人帶著作品《吃麵條》走上春晚舞台,那一年這個節目廣受好評,陳佩斯也因此一夜成名。自那以後,陳佩斯仿佛打通了自己的喜劇之脈,經典作品一個接一個呈現給觀眾,他和朱時茂組成黃金搭檔,連續登上春晚11年。

那個時期的陳佩斯宛然就是喜劇表演的風向標,他雖然沒有接受過專業的表演指導,但就是這種貼近百姓、充滿生活氣息的作品贏得了觀眾的追捧,才能讓他大火特火。其實看看今天喜劇作品,大家也可以發現,那些結合時事熱點、傳播正能量、揭露社會腐敗的作品廣受觀眾好評,這也是喜劇、小品存在的另一種意義。

因版權狀告央視

在小品表演上的成功讓陳佩斯收穫很多,他還主演了好幾部優秀的影視作品,也受到大家熱烈的反響,原本以為陳佩斯會創造新的精彩,但是沒想到1998年的春晚是兩人在春晚的"謝幕之作"。

早在1997年的時候,陳佩斯和朱時茂就發現兩人在春晚上表演的節目都被製作成VCD合集,大肆在市場售賣,並且他們還發現合集的發行公司竟然是央視公司,這些作品絕大部分都是二人共同創作完成。

可是央視從沒有給過兩人任何的通知,更不要說版權費了。兩人商議後就拿著光碟找到了央視,當時負責人態度很好,向兩人表示歉意,還正式發表了道歉聲明,因此兩人也沒有再計較。

事情本以為就此圓滿結束了,可是沒想到僅僅兩年之後,陳佩斯又發現市場上還在售賣VCD合集,並且還新添了這兩年的作品,這讓陳佩斯十分生氣。他和朱時茂再次找到央視,希望能得到妥善解決,可是這一次央視根本不拿出解決事情該有的態度,明明是自己的心血,如今卻被他人據之所有,這完全沒有道理。

於是陳佩斯和朱時茂聯合將央視告上了法庭,官司最終勝訴了,兩人獲賠33萬,此後,陳佩斯再也沒有登上春晚舞台。在世人看來,陳佩斯似乎有些"執拗",可我卻覺得他很勇敢,他之所以這樣干,絕對不是因為金錢,而是為了一份公道,他這是順心所為,在看起來"規矩"並沒有那麼重要的演藝圈顯得尤為珍貴。

沉寂數年引深思

走下春晚的舞台,又與央視打起了官司,雖然沒有指名道姓的"封殺",但此後陳佩斯很少出現在大眾視野里,以至於現在有很多95後、00後根本不知道當初那個才華橫溢的小品演員陳佩斯。

當年他基本上接不到任何演出,影視公司也被迫關閉,他的整個演藝事業受到嚴重的衝擊,陳佩斯一時之間也不知道接下來的路該如何去走,最終他選擇帶領家人偏安一隅,在平靜的生活中思考未來的方向。

自1998年演出結束到如今,陳佩斯"消失"了將近22年,一度有人認為肯定是他當年與央視打官司,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斷了自己的後路,所以被針對了。可是陳佩斯真的得罪央視了嗎?真的有人阻擋陳佩斯的演藝之路嗎?其實並沒有。

當年陳佩斯在思考未來方向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內心很喜歡戲劇與表演,於是他就投身於話劇的創作和表演當中,在中國,話劇的受眾比較小,所以話劇演員受到的關注不多,因此大家覺得一直沒有陳佩斯的消息,其實他一直堅持走在自己喜歡的路上。

11年的春晚表演讓陳佩斯深諳其中的"套路",他不喜歡被束縛,他覺得藝術創作是自由的,況且春晚給創作者帶來的關注太大,隨之而來的就是巨大的精神壓力,所以他沒有再登上春晚的舞台。

事實上,曾擔任春晚總導演的哈文曾力邀陳佩斯"出山",但是被陳佩斯拒絕了,所以陳佩斯的"消失"是有意為之,他沒有得罪任何人,只是希望自己的創作是自由的,最起碼能表達出自己想表達的。

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在智慧財產權這個詞還不為大多數人所知的時候,陳佩斯就能堅決捍衛自己合法權益,哪怕對手是央視,他也勇往直前,這個精神是值得鼓勵和宣揚的。在經過社會血雨廝殺以後,人們中的大多數會變得圓滑,會覺得"胳膊一定拗不過大腿",會覺得"槍打出頭鳥",所以變得謹慎、變得"慎重",可是人生有時就需要一點無畏。

還記得那個將鐵路局告上法院的女大學生嗎?因為火車上的"二手煙"問題,她與鐵路局對簿公堂,即使面對的是國家政府機構,但是她擺事實、講證據,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種面對強大的對手無畏無懼的精神難道不值得大家讚揚嗎?

藝術表演是創作者將自己對待事物的看法、對人生的態度、對世界的觀點分享給所有的觀眾,所以藝術創作應該是自由的,藝術創作在合法的範圍內應該是不受限制的。如果陳佩斯選擇"露面",以他的實力再次大火沒有什麼困難,火了之後,更多的利益就隨之而來。

但是陳佩斯選擇遵從內心,他堅持表演自己所熱愛的,堅決在話劇的舞台上發光發熱,他表演的話劇場場叫座,廣受好評,這才是一個真正表演藝術家該有的價值觀。

現在"出名"太容易了,成為"明星"也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可真正呈現給大家喜聞樂見的作品、真正成為一個優秀的表演藝術家真的很難,而這些藝術家們才應該是現在演員們應該學習的榜樣,也應該是人們關注的熱點。

文/羽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8a6bc7cd79d3d540428816cb7d0c6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