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對45歲以上剛入職的員工,不打算繳納社保怎麼辦?

2020-03-09   懂社保

工作單位對於45歲以上,入職的新員工不繳納社保怎麼辦呢?45歲以上的員工,實際上如果說自己之前沒有繳納社保的經歷,或者說也沒有相應的累計繳費年限,這種情況下就會影響到自己正常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問題,當然如果說你的戶籍所在地不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話,那麼也就是相當於是異地參保,這種情況下也不能夠建立正常的,一般社保帳戶,只能夠建立臨時的社保帳戶。


因為最終臨時社保帳戶是無法選擇在該地區辦理退休的,最終也只能夠回到戶籍所在地才能夠辦理退休,當然在辦理退休之前還應該正常的完成15年的累計繳費年限,如果說參加的是職工養老保險,那麼只能夠選擇延遲退休的方式來繼續繳納自己的累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直到自己達到15年的繳費年限之後,那麼才可以正常的申請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但是作為工作單位來講,他沒有任何的理由來拒絕給45歲以上的員工,不繳納社保這樣的情形。因為一個企業單位無論是任何年齡階段,當然只要是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的員工,都應該依法建立相應的社保帳戶,不論是一般帳戶也好還是臨時帳戶也好,企業單位需要完成他自己的依法履行的權利,也就是說正常的為員工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並且為其交納相應的社保待遇,這是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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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一般情況下女性是在55歲以前,男性是在60歲以前,那麼都應該正常的建立全日制的勞動合同,並且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除非你聘用的員工過了55歲的法定退休年齡,男性過了60周歲以上的法定退休年齡,那麼就不得以勞動合同的方式來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了,只能夠以勞務合同的形式來建立這種關係,並且不需要繳納社保,但是60歲以內或者是55歲以內的員工,那麼必須要正常的建立勞動合同,並且要繳納社保。


所以很明顯企業單位這樣的做法,是一種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做法。那麼我們可以要求企業單位來正常的繳納社保,並同時建立一個臨時帳戶,自己心裡應該清楚,因為將來你無法在本地辦理退休,但是對於我們個人而言,擁有相應的累計繳費年限,那麼我們在辦理退休的過程中,延遲的年限就會比較短一些,所以說對於我們自己來說也是非常有利的。


放棄社保對員工來說是非常不利的,我們也不應該放棄社保,應該要求企業單位來正常的給我們參保,即便將來不能夠在本地去退休也沒有關係,因為這個累計繳費年限是我們自己的,我們將來依然是可以有效的累積這部分的年限,最終去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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