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針對性解決防範難題,《四川省反間諜安全防範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2019-09-24     四川政法聲音

9月24日,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三次會議,《四川省反間諜安全防範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四川省司法廳廳長劉志誠在對草案進行說明時表示,我省作為西南戰略要地、國防軍工大省,一、二級保密資質單位眾多。根據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實際情況,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有針對性地解決我省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十分必要。

《草案》共六章三十條,除總則、附則外,分為公民和組織的義務與權利、工作職責與管理制度、宣傳教育、法律責任四個部分,明確了我省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責任主體、工作職責和體制機制;明確了公民和組織的義務與權利,著重強調反間諜安全防範重點單位的義務;明確了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的保障、規範、監督以及相關法律責任。

《草案》將「防範」這一原則確立為整個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方向,對《反間諜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公民、組織的義務與權利進一步細化,並將「宣傳教育」作為專章予以規定,體現了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依靠群眾、動員群眾的工作特點。並嚴格落實中央文件精神,結合四川省情,將「國家機關、國防科研生產單位、經濟金融部門、高等院校、駐外機構」作為反間諜安全防範重點單位予以側重保護。

《草案》對「脫密期管理」、「安全控制區域管理」、「重點人員進入重點場所的管理」三大難點問題,進行了針對性的制度設計。明確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履行涉密人員離崗離職脫密期管理職責;明確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劃定安全控制區域,實施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明確重點單位建立健全重點人員進入重點場所、重點區域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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