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標識在顏色和內容上應當有明顯的差別,居民才能通過垃圾桶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標識和顏色快速進行判斷,從而進行正確分類投放。我市垃圾分類分為四類,其中可回收物垃圾桶顏色採用藍色,易腐垃圾桶採用綠色,有害垃圾桶採用紅色,其他垃圾桶採用灰色,垃圾桶身正面也應當印有所對應類別的醒目標誌。
近日,我局垃圾分類辦在檢查中發現,居民小區仍有大量生活垃圾分類標識不規範的現象存在,部分街道仍然認為只要配備了分類垃圾桶就是開展了垃圾分類工作。樓院小區原則上按照每60戶配備1個120升廚餘垃圾桶、1個120升其他垃圾桶,每120戶配備1個120升可回收垃圾桶、1個120升有害垃圾桶的標準配備四分類垃圾收集設施;高層住宅可按單元或統一收集點的配備形式,按照不少於1組四分類垃圾收集設施的標準,配足配齊垃圾收集設施。特別是老舊樓院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必須按標準全部配備。但是,各小區的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置仍然良莠不齊,未按照小區規模科學設置數量充足的四分類投放設施(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投放設施在小區出入口集中配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根據小區實際情況配置)。部分小區雖在原有垃圾桶上面粘貼了分類標識,但未按照蘭州市最新標識標準進行更換或按照「四色」進行噴塗,造成分類設施標準不一,分類標識不規範。
下一步,我局將立即督促各街道儘快整改,規範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對標識不規範的分類設施全部更換或張貼正確標識進行覆蓋。在垃圾桶的分布上,充分考慮居民日常習慣、出行線路等因素,對分類垃圾桶設置進行合理規劃,為居民的投放提供便捷,做好垃圾分類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