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濫發「帽子」「牌子」風

2024-10-22   北青網

為了「帽子」「牌子」焦慮,仍是不少科研人才尤其年輕科研人才的常態。沒「帽子」的要爭「帽子」,有了「小帽子」還要爭取「大帽子」;如果在適齡階段沒能及時「上車」,後面就很難再趕上趟,一路實現「帽子升級」;一些「帽子」評選標準包括了在海外的科研時間,青年人為了申請不得不在海外待夠一定時間再回國……「帽子」不是萬能的,但沒有「帽子」卻變成了萬萬不能的。

本意上,人才計劃的目的是關愛、遴選、支持人才,而如今,入選某一人才計劃卻變成了科研項目的「敲門磚」、學校評比的「排行榜」、學術資源的「金鑰匙」,與設置「帽子」「牌子」的初衷背道而馳。

一邊強調科研需要「十年磨一劍」,另一邊,青年人卻為了申請「四大青」「四小青」,陷入「35歲門檻」「45歲門檻」等「爬樓梯」的困境中。

試想,如果真的取消了針對青年人才的部分「帽子」「牌子」,中國科研難道就不會發展了嗎?追求榮譽是人之常情,通過選拔甄別人才也是常有之事,但如果將「戴上帽子」「牌子加身」作為投身科研的全部出發點,則完全本末倒置。

搶「帽子」「牌子」背後,歸根到底還是由於它們「好用」,成為一些國內學術領域評價「自循環」中的主要權威指標之一,並在一次次的評審項目中被循環使用,故而其分量也不斷被強化。

在學科評估、科研立項、申請博士點和碩士點等評比中,有「人才稱號」的高校、團隊在競爭中更勝一籌,是否有國家級人才、省級人才稱號,甚至能直接決定科研經費、基本待遇等的多寡。

以「帽」取人、按「牌」排座當休矣。早在2018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就針對科研人才「帽子疊加」、評價標準「一刀切」、評用脫節等突出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對科技評價活動中以人才「帽子」作為評審評價指標、將人才「帽子」與物質利益直接掛鉤等問題,也不斷進行清理規範。

想要切實減少「帽子」「牌子」類型和數量,就要讓「帽子」「牌子」的真實意義回歸,卸掉其上過多的附加值,讓青年科研人才心無旁騖,追尋科研成果的「鐵帽子」。

文/周琳

圖源/視覺中國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編輯/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