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保留至今的文廟大成殿有三座,其中一座為國家級重點文物單位,一座為省級重點文物單位,一座為縣級重點文物單位,分別如下:
1、沙河文廟大成殿
沙河文廟,位於中國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沙河城鎮內(今屬邢台市開放區),是原來沙河縣的文廟。該廟建築除大成殿之外大多已無存。該文廟大成殿原屬沙河市文物,現在歸邢台開發區管理。
《沙河志》記載,沙河文廟始建於宋朝大觀年間。明朝、清朝多次翻修。據《隋唐邢州風物誌》記載,沙河縣先師廟(即文廟)建於隋仁壽二年(約公元602年),歲次壬戌,整個建築群坐北面南,平面呈縱長形。貫穿文廟南北中軸線上的主建築有欞星門(基門)、戟門(穿心殿)、甬道和先師殿(大成殿)等建築,中軸兩側有崇聖祠、儒學宮、教諭署、訓導署等。起初,文廟的規制較小,布局簡單,構築簡陋。
沙河文廟始於隋、興於唐、盛於宋,延至清末民國,歷經一千多年的滄桑巨變。此間戰火不斷,文廟幾度毀損,幾度重建,也在反覆的被毀和不斷的重建修葺中豐富基礎建設,完善各種功能,逐步增添了廡房、泮宮、文昌祠、名宦祠、鄉賢祠、禮門、義路等建築。
該廟的廟址後來成為如今的沙河城鎮中學。現在關於恢復文廟基本規制項目已被列入邢台市開發區計劃。邢台經濟開發區教育文化體育辦公室恢復文廟基本規制項目 , 項目占地約 11, 000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2139 平方米,在原基礎上修復大成殿及大成門,新建欞星門、泮池、東廡、西廡等基本規制。
2、順德府文廟大成殿一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順德府文廟位於河北省邢台市內,為邢台市的一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類型為古建築,公布時間為1993年7月15日。順德府文廟大成殿是河北省建築規模最大的文廟大成殿。
順德府文廟修建於唐代,元代時期重修,今文廟大成殿的歷史年代為元代,大成殿內重修有孔子及四配、十二哲塑像和孔子聖跡圖36幅彩繪,大成殿月台欄板和台階改建,以及東西兩廡的修建,是邢台市祭孔的聖地。
順德府文廟舊址位於邢台市橋東區順德路,唐代稱文宣王廟,宋、元時統稱孔廟,明、清時期稱文廟。文廟內保存較為完好的大成殿為修建於元代,明代重修,是文廟的主要建築,位居於全廟的中心,面闊七間(21米),進深四間(15米)。
據《順德府志》載:順德府文廟「建自唐,尋廢」。邢台在唐初已為上州,按朝廷規定,必須建立相應規模的文廟。此廟在唐末荒廢后,宋代多次維修。到了元朝建國之初,忽必烈提倡尊孔,「詔修天下孔廟」。於是,順德府文廟在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得到重修。明朝天順四年(公元1460年)、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又曾先後兩次,由知府親自主持擴修文廟大成殿。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又修建了文廟欞星門,並加築甃泮池石橋。
至明神宗萬曆十一年(公元1583年),進士出身的嵩縣人王守誠任順德府知府時倡議「拓地擴修文廟」,加築了四周的圍牆,遂使邢台文廟的規模漸臻完備。入清以後,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又於文廟欞星門左右增建門樓,氣勢更加宏朴。
通過文廟的牌坊門樓,往北依次建有玉振坊、奎文閣、泮橋、碑亭、大成殿等建築。大成殿是祭祀「大成至聖先師」孔子的大殿;門廊匾額上書「先師廟」;後改為「文廟」二字。左右二坊四面匾額上書:「德配天地」、「道冠古今」、「刪述六經」、「垂憲萬世」;後又改為:「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坊外東西有二門,東曰「聖域」;西曰「賢關」;大成殿前建有四座配殿;東上祭祀復聖顏子;西上祭祀宗聖曾子;東次祭祀述聖子思;西次祭祀亞聖孟子。殿前建有學宮和登雲橋。文廟前、後來文勝商場所在地建有一座魁星樓。。
民國時期的順德府文廟,周圍樹木茂密,濃蔭蔽日。自廟門向北依次建由玉振坊、奎文閣、泮橋、碑亭、大成殿等建築。解放後文廟舊址曾先後做為邢台師範和邢台地區行署駐地。後來其他建築年久失修日漸毀壞,唯大成殿保存基本完好。1981年河北省撥款修整大成殿,面貌一新,列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3年,地市合併後為邢台市政府辦公場所。雖幾易其主,因大成殿被列為河北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所以保存完好,2000年經國家文物部門批准,大成殿整體移建於達活泉公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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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鄉文廟大成殿一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平鄉文廟位於河北省邢台市平鄉縣平鄉鎮學前鋪。大成殿是文廟的主體建築,該殿始建於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間(1008—1016),據《平鄉縣誌》學宮圖可知,文廟建築分為東西兩路,大成殿位於西路中軸線的中心位置,東路為附屬建築,整個文廟建築群的占地已不祥,但規模宏大,功大成殿建築面積315平方米,為元代建築風格,單檐歇山綠琉璃屋面,面闊五間(25.8米),進深三間(11.27米),殿高12米,四椽伏對乳伏用四柱,重昂五鋪做斗拱置於平板枋之上。功能齊全,主次布局分明。文廟的其他建築已毀,僅存大成殿。
大成殿自始建以來曾於宋徽宗大觀元年、明洪武七年、明永樂三年、明英宗正統六年、明武宗正德十五年、明穆宗隆慶九年、清乾隆十六年先後七次進行過重修改建,為縣學所在地,是歷代全縣的最高學府和教育行政機關。抗日戰爭時期,日軍飛機轟炸平鄉城,將大殿頂部西北角炸毀。六十年代初將木質屏風加固為磚式牆體,做糧庫沿用30餘年,1993年由縣政府出面協調將糧庫遷出。該殿因年久失修部分木結構已腐朽,殿頂琉璃瓦及四檐斗拱殘破嚴重,但整體保存較完整,仍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價值。1993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將該殿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16年被列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