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讓我一定把這面錦旗給咱司法所送過來,感謝人民調解員老師盡心調處糾紛……」日前,鄭州航空港區法院通過訴前委派調解方式,委派崗李鄉司法所成功調處一起民間借貸糾紛,遠在江蘇崑山的被告高某堅持讓家人給司法所送上錦旗,以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
高某與張某原系夫妻關係,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因為買房向張某的母親借款20000元。後二人因感情不和離婚,離婚時雙方約定該20000元債務由高某承擔。因高某一直未能償還該20000元債務,張某的母親遂將高某起訴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後,考慮到案件事實較為清楚,法律關係簡單,且原被告之間關係特殊,通過訴前調解方式更有助於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遂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將案件委派給原被告雙方住所地崗李鄉司法所進行訴前調解。
崗李鄉司法所接受委託後,立即安排富有調解經驗的人民調解員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調解員在溝通過程中了解到,被告高某遠在江蘇崑山打工,其因與前妻張某離婚一事心存隔閡,所以一直不肯支付該20000元。
多次電話溝通勸解效果不佳,為從根本上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糾紛,調解員決定遠赴崑山當面做高某的工作。被調解員的執著精神打動,加之調解員面對面釋法明理,高某當場通過轉帳方式支付了拖欠的20000元,並表示已消除與前妻之間的隔閡。
數日後,遠在江蘇崑山的高某特意委託自己的外甥來到崗李鄉司法所,給人民調解員送上了一面寫有「人民調解為人民」的錦旗。原告亦向法院撤回了對高某的起訴。至此,該起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河南法制報記者 宋夢傑 實習記者 尹翔 通訊員 孫多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