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男子發現妻子不忠,不動聲色藏衣櫃偷看7小時,真相讓他崩潰

2022-05-07     史家霸唱

原標題:黑龍江男子發現妻子不忠,不動聲色藏衣櫃偷看7小時,真相讓他崩潰

忠誠與背叛,只在一念之間,前者維繫著婚姻的穩定,後者給婚姻埋下隱患,一旦引線被點燃,後果便無法預料。

也許每個走入圍城的人都曾有過會傷害伴侶的想法,但有的人能意識到背叛是不負責的行為,自我控制,專心經營家庭,有的人卻為誘惑迷了心智,貪戀眼前一時歡欣,招致禍患。

2011年2月6日,這一天是大年初四,家家戶戶走親訪友共慶團圓,空氣中充滿了喜悅的氣息,黑龍江大興安嶺十八站林業局一自然屯某居民家中卻發生一起血案,2月7日零時3分許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趕往現場調查,發現案發的平房門口倒著一名滿身是血的男子。

屋中坐著一名女子,正雙目無神地直視前方呆呆流眼淚,連警察的到來都未察覺,叫了好幾次,她才恍然醒過神來,如實講述了一些情況,原來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的丈夫,宋某,他用刀捅了倒在地上的男子尹某數下,造成如此慘烈的案發現場。

女子名叫劉鶯(化名),案發後,打電話報警的人是她丈夫宋某的哥哥,而宋某已經去派出所投案自首了。兩男一女的糾葛很難不讓人往私情方面想,劉鶯也沒有隱瞞這一切,結合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宋某的供述,一樁因背叛婚姻而起的「捉姦」事件,細節逐步得到了還原。

宋某時年40歲,劉鶯時年36歲,兩人已經結婚多年了,可他們的婚姻卻充滿了挑戰,在尹某出現後更直接亮了紅燈。

原來,宋某是黑龍江青岡縣人,年輕時經人介紹認識了劉鶯,很快結為夫妻,並一同到十八站林業局打工。1995年,劉鶯生下女兒,一家三口的生活原本很平靜,兩口子雖然偶爾有爭執矛盾,日子卻也無波無瀾地過著,直到來自肇東農村的尹某介入他們的生活。

尹某和劉鶯同齡,曾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他將孩子留在老家,自己到十八站打拚,一次偶然的機會,宋某被尹某雇去幹活,兩人因此認識了,再加上兩家又住在一個屯,離得非常近,尹某常常跑到他家裡玩,宋某一開始完全沒發覺不對。

事實上,尹某「醉翁之意不在酒」,宋某把他當成朋友,尹某卻在和劉鶯的接觸中漸漸對她產生心思,刻意製造曖昧,甚至當著宋某的面開一些不雅的玩笑,見宋某沒當回事,他膽子便越來越大,從言語發展到動手動腳,劉鶯不是不明白他那些行為的意思,她早就嫌棄丈夫無能,對比之下,尹某更能吸引她。

就這樣,兩人瞞著宋某走到一起,宋某縱然被瞞了一時,隨著時間推移也會發現些苗頭,他察覺尹某來家裡的次數越來越多了,劉鶯望向尹某的眼神也越來越飽含意味,2019年的一天,宋某提前回家,更直接在臥室捉住了靠在一起說話的二人,頓時大怒。

見丈夫發現了,劉鶯索性也不隱瞞,她交代自己已經移情,希望宋某答應離婚,成全他們。

這話聽得宋某一口氣差點沒上來,他堅決不同意,即使妻子不願再和他同房,他依然要跟這對男女耗著,時間久了,妻子的冷淡、尹某的張狂、老父親得知一切後的唉聲嘆氣,都讓他感到十分崩潰,和劉鶯激烈地吵了一架後宋某索性跑去大連打工,走之前他對妻子放狠話:

總有一天我要殺了他(尹某)!

劉鶯被丈夫的話嚇到了,可她還是不願意放棄與尹某的私情,還沒和宋某終結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兩人直接同居到一起,每次宋某往家裡打電話,她愛答不理,女兒也因為深受其影響厭惡宋某,更喜歡「後爸」尹某,這些令宋某情緒越來越極端。

讓劉英沒想到的是,宋某的狠話成了真,2011年2月6日下午,她與尹某高高興興地一起回「家」,洗了菜做飯,和女兒聊天,就像真正的一家三口那樣過著日子,沒有發現此時她真正的丈夫宋某就躲在家中走廊的大衣櫃里,正演練著如何好好教訓破壞自己家庭的尹某。

據宋某交代,當時正值春節期間,他孤零零在外過年心裡百般不是滋味,衝動之下決定殺回家,將尹某解決掉再逃回大連,在回家、購買兇器和躲在衣櫃聽外面動靜伺機下手的整個過程中,他曾經幾度猶豫,尤其是躲衣櫃里從下午到半夜近零點的7個小時里,他時而在腦中演練如何捅尹某,時而又勸自己放棄。

最終讓他下定決心動手的導火索,是尹某竟然真的和劉鶯如夫妻一般生活,藏在衣櫃里的宋某親眼窺視到,晚飯後女兒回自己臥室休息,而尹某完全沒避忌她,像男主人一樣徑直進了他們夫妻的臥室,半夜時分,夜深人靜,宋某的耳朵捕捉到不尋常的響動後直接氣瘋,他衝出來,不顧妻子的阻攔,對尹某連捅6刀。

尹某被刺中心臟,倒地死亡了,劉鶯則被嚇傻了,直到警方趕來調查依然木呆呆,宋某知道妻子目睹整個案發過程,自己想逃也沒處逃,索性將事情告訴了哥哥,在哥哥的勸說下投了案,將前因後果如實交代。

宋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罪,這是最為嚴重的暴力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是最為嚴厲的懲罰,但司法實踐中適用非常慎重,比如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刑事案件中有一個被害人過錯的酌定量刑情節,由於被害人的不當行為侵害行為人的正當權益,且與被告行為有關聯,對刺激其犯罪起了一定作用,本案中,尹某明知劉鶯是宋某的妻子依然和她非法同居,致使宋某無法忍受,怒而殺人,因此量刑時可能會酌情考慮。

此外宋某有自首情節,家屬也積極賠償被害人一家的損失,這些綜合在一起,其刑事責任或許可酌情從輕。本案結果未見報道,不過宋某即使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需入獄服刑,受到懲罰。

經此一遭,這個家徹底散了,劉鶯也許沒想到一段私情會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無辜的是兩家的孩子,父母輩的荒唐行為,給他們帶來了極大的心理陰影。

尹某的衝動極端報復,絕不可取,但如果劉鶯能妥善處理好自己的婚姻家庭關係,如果尹某能明白「朋友妻不可欺」,悲劇原本可以避免,一場放縱的婚外情,結出惡果,害了人,又害己,忠誠與背叛,只在人選擇的一念間,選錯了,也許就是終生的後悔。

(涉及隱私,當事人均為化名;部分圖片為網圖,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7b9133514c4b0f086a1264aca27b74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