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失聯」將近一年的被執行人楊某主動聯繫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要償還欠申請人孟某的2.2萬元。
2018年10月,申請人孟某來到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楊某欠他的2.2萬元錢。執行法官初長青多次聯繫被執行人楊某,楊某都說他在外地,拒絕與申請人和法院溝通協商。法院經查詢,被執行人楊某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
2019年春節前夕,申請人孟某向執行法官提供了被執行人楊某有可能回家過年的線索。初長青來到被執行人楊某家蹲守,在嚴寒的冬夜,蹲守至深夜11點也未見楊某歸家。
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楊某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對其實施失信懲戒。
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7月15日,「消失」了將近一年的被執行人楊某突然主動聯繫法院要履行還款義務。原來,楊某在外地經營生意,發現在購買火車票、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營業執照等方面受到了限制,嚴重影響了他的工作和生活,經營的生意也無法正常運營。
無奈之下,被執行人楊某主動聯繫辦案法官,並委託朋友到法院歸還了欠款2.2萬元,請求法官快點將他的信息從失信平台中移除。「我保證以後會誠信做人、誠信經營。」楊某在電話中對法官說。
被執行人楊某明明有能力償還債務,卻一拖再拖,甚至「消失」。現在有很多像楊某一樣的被執行人,不是沒能力履行,而只是一味的想要逃避法定義務,這種「老賴」始終是法院的重點打擊對象。
在這裡奉勸所有失信被執行人,道路千萬條,誠信守法第一條。失信人無論「逃」到哪裡,失信懲戒這雙無形卻有力的手永遠會把他一掌「打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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