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商洛市洛南法院兌山法庭庭長、員額法官於濟生利用「133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化解了一起精神病人離婚訴訟案件,並對該精神病人以後的生活著落做了妥善對接安排,達到了案結事了的良好法律、社會效果。
原、被告均系洛南縣城關街道某村的貧困戶,被告系精神障礙二級殘疾。婚後原、被告雙方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2019年8月份原告家人將被告送回娘家居住至今。2020年初,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於濟生法官了解到原、被告雙方的家庭情況後,第一時間指導當事人提交了減免訴訟費申請,並與院領導溝通對當事人案件受理費予以免交。
根據多方調查,了解原、被告的婚姻現狀後,考慮到雙方家庭的特殊性及被告精神障礙等因素,於濟生多次前往當事人所在村組,希望通過雙方家人及村組幹部協商解決此事。被告法定代理人及其兄長考慮到被告因精神障礙離婚後生活無著落而不同意離婚,但原告要求離婚的態度堅決。於濟生利用「133多元糾紛解決平台」,積極和城關街道辦有關部門協調、溝通,聯繫並委託該村村幹部及調解委員會,參與調解此糾紛。在調解座談會上,於濟生向村幹部說明了對被告以後生活的擔憂,請對被告生活予以照顧。村幹部也當場表示,今後會在國家的各項福利政策範圍內優先考慮被告的情況,讓其離婚以後的基本生活無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終原告願意支付被告經濟補償款25000元,雙方協議離婚。原、被告雙方及家人均對結果表示滿意,並對於濟生法官表示了感謝。
於濟生在辦案之餘還不忘向街辦和村組幹部介紹洛南法院「133」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強調該機制在促進訴訟糾紛化解、實現「案結事了」上發揮的積極作用。並表示,今後法庭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充分利用「133」機制,加強訴調對接,促進訴訟案件的矛盾化解,著力定紛止爭,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洪先梅 記者李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7EmqHXEBnkjnB-0zw-g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