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給二女兒在家招婿,岳父去世,女婿讓孩子改姓四姐妹同養岳母

2023-01-04     有意義的旅途

原標題:財產給二女兒在家招婿,岳父去世,女婿讓孩子改姓四姐妹同養岳母

傳宗接代是一種傳統習俗,那麼,沒有兒子的家庭怎麼辦?思想觀念陳舊的人,就招女婿上門。但是,招女婿真的能實現傳宗接代嗎?按照有些人的說法是:招女婿是捏著鼻子哄眼睛!

近來,二女兒劉芳和二女婿洪明對李婆婆說:你有四個女兒,四個女兒共同養活你,不能只讓我們養活你!

李婆婆氣憤地對劉芳說:你是我留在家裡的女兒,招婿上門,家裡的財產都由你繼承了,憑什麼你不養活?

……

原來,李婆婆和老伴劉子才有四個女兒。劉子才在市區一家單位上班,有一套住房,農村裡還有一幢樓房。

劉子才思想觀念比較傳統,四個女兒長大到了結婚的年齡,劉子才對老伴說:不能到我這兒,我們劉家絕後了,我要招個女婿上門,再說了,我們老了,身邊有個女兒也不孤獨。

劉子才的二女兒在一家事業單位上班,其他的三個女兒在打工。劉子才認為二女兒有文化,工作好,決定把二女兒留在家裡招上門女婿。

劉子才先利用關係把二女兒劉芳調到離家比較近的一家條件較好的事業單位工作,然後對劉芳說:你如果願意留在家裡招婿上門,不但我單位上的一套住房是你的,農村老家裡的一幢樓房也是你的!劉芳表示同意。

由於受封建觀念的影響,一般的男人不願意當上門女婿,後來經人介紹,一個叫洪明的小伙子願意當上門女婿。

洪明來自偏遠農村,家裡貧寒,在城裡打工,除了高大帥氣以外,其他的一無所有。劉子才對洪明說:如果願意當上門女婿,劉家的財產都是洪明的,但是,將來生的孩子必須隨女方的劉姓!洪明表示同意。

洪明當了上門女婿,一下子從窮小伙變成了有房有車有存款的富家小伙,生活幸福。後來劉芳生下一個兒子,取名劉濤,孩子隨了母親的姓。

轉眼間十多年過去,有一年,劉子才病故了。此時的洪明已經是四十多歲的人了,他先是將孩子劉濤的姓改回隨了自己的洪姓,叫洪濤。此時,孩子已經十二歲,洪明經常對兒子洪濤說:爸爸因為家裡窮,在你外婆家裡當上門女婿,你外婆一家人除了你媽媽以外,都欺負我!洪明以此讓兒子對老婆的娘家人產生仇恨。另一方面,由於洪明是上門女婿,老丈人劉子才去世以後,丈母娘李婆婆跟著洪明一家三口人生活。洪明對丈母娘李婆婆說:你有四個女兒,不能讓我一個人養活你!

李婆婆非常氣憤,她說:你是上門女婿,你得了我家裡全部財產,你該養活我!

洪明說:我已經養活你很多年了,該由你的四個女兒共同養活你了!

李婆婆向二女兒劉芳哭訴,劉芳說:現在家裡由洪明當家,我說了不算!

李婆婆哭著說:當初都怪老頭子,招什麼女婿啊,女兒女婿一條心,我怎麼辦啊!

李婆婆去找大女兒、三女兒、四女兒。三個女兒得知情況以後,一致對李婆婆說:既然洪明讓孩子改了姓,不養活你,那他就不是上門女婿了!你給他們的財產由我們四姐妹共同分配!

於是,大女兒、三女兒、四女兒聯合一起與二女兒劉芳打起了官司,還共同上門討伐劉芳,到劉芳家裡吵鬧。

不久,劉芳和洪明獲得父母的財產,被四姐妹及李婆婆共同分配了,劉芳因處處聽老公洪明的,不作為,那三個姐妹經常吵罵她,劉芳自覺理虧,加上家裡財產被共同分配以後,洪明一下又變成了窮人,他恨劉芳沒有顧好家,夫妻經常吵架,感情也沒有了。

不久,劉芳主動與洪明離婚了,洪明的兒子洪濤則主動要求劉芳還是把他的姓氏改回劉姓,願意與母親一起生活。

洪明四十多歲離婚了,沒有帶走兒子,也沒有帶走一分財產,他有可能後半輩子打光棍了。但是,他逢人便說:他是上門女婿、女方一家人都欺負他、把他趕走了!了解情況的人卻反擊他一句:自做自受,活該!

現在,生活中仍然有女方家庭招婿的!看來,招婿上門,不一定能滿足自己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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