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兩男童犯錯遭父親抽打遍體鱗傷,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律師解讀

2024-10-11   瀟湘晨報

近日,重慶兩名男童在他人車輛上劃線,被車主發現後要求家長嚴加管教。孩子生父陳某於是抽打孩子進行教育,孩子母親將打孩子視頻發到業主群,表示已嚴厲教育、並向車主道歉。不少業主表示,打得過重了。

抽打導致兩男孩身上多處受傷,目前他們正在接受心理疏導,其生父陳某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陳某違反了什麼法律,將面臨哪些處罰?大量網友憤怒譴責該父親行為的同時,也有網友認為,他面對群里的指責,又擔心賠錢,才衝動打了孩子。如果車主或家屬表示諒解,他會被從輕處罰嗎?瀟湘晨報記者採訪了律師進行解讀。

孩子犯錯被要求嚴加管教,父親實施抽打

10月9日,一則抽打兩裸體男童的視頻引髮網友關注。視頻中,兩名男童赤身裸體,身上有多處抽打後留下的痕跡。視頻外,一男子說「躺好」「全方位地管教到位」,此事引發眾多關注。

該小區業主群聊天截圖顯示,兩名男童被打系因在其他車上亂塗亂畫。起先,車主將監控視頻發在群里,說:「自己去擦乾淨,不然就要你開去洗車店花錢洗了。」要求對孩子嚴加管教。之後,家長發了打孩子的視頻,表示「平時工作回來晚,孩子不懂事沒照看好,給大夥添麻煩了,肯定好好教育。」向車主說」待會兒就去擦車子,擦不幹凈去洗也行,非常抱歉,給你造成麻煩了。」

看到打孩子視頻,多名業主心疼孩子,表示打得過重了:「孩子貪玩正常,打這麼狠大人不心痛嗎」「教育一下就行了,莫把娃兒心理整出傷害了」「父母應是氣到了,但也不能這樣打」。

10月10日,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發布通報:經調查核實,事發於10月7日凌晨江津區雙福街道一小區家中,系因兩男孩淘氣,被其親生父親抽打。

10月6日凌晨0時許,兩男孩在住家小區車庫內,邊走邊用黑色畫筆在三輛汽車引擎蓋上劃線。當日21時許,車主將監控視頻發業主群里,要求孩子家長嚴加管教。10月7日凌晨1時許,孩子父親陳某(男,29歲,從外省來渝務工)看見後,遂用家中插線板電線對兩男孩進行抽打,孩子母親王某將陳某打孩子視頻發至小區業主群,表示已嚴厲教育孩子,向車主道歉。

目前,兩男孩經送醫檢查,其臀部、小腿雙側及背部軟組織損傷。當地區委區政府已安排街道、婦聯、教育等部門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和善後工作。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對陳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律師解讀:涉嫌故意傷害或虐待,若家屬諒解可從寬處罰

此事中,陳某抽打教育孩子致其受傷,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陳某的行為如何定性?警方的措施有何法律依據?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志斗律師表示,陳某涉嫌故意傷害或虐待。從目前警方通報和媒體報道的相關案件事實來看,陳某若因本次孩子劃車犯錯,而不當教育暴力毆打孩子,如果孩子的損傷程度在輕傷二級以上,陳某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

姚志斗表示,如果雖未達到輕傷以上,但警方調查發現陳某毆打孩子系虐待,手段殘忍或者虐待造成孩子輕微傷以及經常性地家庭暴力,對孩子實施長時間的肉體、精神的折磨,情節惡劣的,則也可能構成虐待罪。雖然虐待罪原則上屬於自訴罪名,但因本案受害人為兒童,可以轉為公安進行立案偵查,不過最終還是要看警方的調查結果。

此事中,有網友表示,家長工作不容易,凌晨1點這麼晚才下班,面對群里的指責,同時又擔心賠錢,才衝動打了孩子。如果車主或家屬主動表示諒解,可以對他從輕處罰嗎?從輕處罰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有資格出具刑事諒解書的有哪些人?姚志斗表示,車主的諒解僅是針對孩子劃車行為民事賠償角度的諒解,不能作為該暴力毆打孩子刑事犯罪的受害人從輕處罰考量。如果家屬表示諒解,是可以從寬處罰。

姚志斗表示,本案比較特殊,區別於一般的刑事案件,畢竟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對於孩子犯錯後的教育失當而引發,因此如果想從輕處罰,一方面要看孩子的身體損傷程度及心理影響,另一方面也要看陳某自己,包括對本次毆打事實及後續教育孩子的態度。而對於出具刑事諒解書,一般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也就是孩子母親來出具。

父母毆打教育孩子,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若不能從輕處罰,陳某可能面臨的最重處罰是什麼?姚志斗表示,如果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前提下,要看受害兒童的身體損傷情況,輕傷則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構成虐待罪,一般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為最高7年。

對於父母用毆打方式教育孩子,法律有無相關規定?哪種情況下會違法,會面臨哪些處罰?姚志斗表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對於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均有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況需求,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毆打等家庭暴力。

「如果違反上述法律規定,可能會被撤銷其監護人資格、情節嚴重可能被行政處罰比如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姚志斗說。

瀟湘晨報記者於廣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