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美顏有罪?經濟學家馬光遠:應立法規定主播美顏是違法行為

2023-05-15   瑜說還休

原標題:主播美顏有罪?經濟學家馬光遠:應立法規定主播美顏是違法行為

近日,知名經濟學家馬光遠在其社交媒體上稱:「應該出台法律規定,主播美顏是違法行為」。

如今的視頻平台,包括照片修圖軟體,甚至是影視劇中,「美顏」已被廣泛使用——包括一些男性亦是如此,說現在進入到一個「美顏時代」也不為過了。

那麼,馬光遠所言的「立法將主播美顏規定為違法行為」,也就是說「主播美顏有罪論」,真的成立嗎?

如果從自由選擇權上看,美顏與否,是包括主播在內的人們的一種個人自由選擇,而觀看者的公眾也可以對此有自由選擇權,顯然,如果法律貿然對此個人自由領域進行介入與規範,就有權力之手伸得過長之嫌了吧?

如今的時代,像女性——甚至包括一些男性都在化妝了,這其實也是「美顏」的一種吧?但卻從未聽說過「化妝美顏」有罪的觀點吧?更不用說去因此立法進行規範了。

當然,照片與視頻中的美顏程度,要比現實中的化妝更厲害得很多——厲害到了超級醜女也能變成無敵美女的地步,這確實開始讓不少人感覺不舒服,並像馬光遠這樣認為網上的美顏,算是一種「欺騙或欺詐」了!

其實,將美顏認作是欺騙或欺詐,還是有點兒過了——因為大家都清楚知道主播們這是用了美顏,或者人家並沒有否認是開了美顏,顯然就不能因此說是一種「欺騙和欺詐」了。

因此,對此再進行立法規範,像馬光遠所言的「將主播美顏定為違法」,就有點兒拿法律不當嚴肅的事了;還是應將立法用到更值得規範的地方吧!

當然,人們對於網上過度美顏的使用有些意見,也是可以理解的,那麼,是不是可以退而求其次——即實施「美顏明示制度」,以及「美顏分級制」呢?也就是要求平台及使用者在開美顏時,一定要在視頻或照片中明白標示「已開美顏,童叟無欺」;同時,還要標註清楚「已開美顏幾級」,這樣的話,就能讓觀者有了明白無誤的知情權!

「愛美之心,人皆有知」,希望化妝或美顏,對自己的缺點進行掩飾,令自己感覺更美麗,也是人之常情;當然,也仍有人更愛真實卻有缺陷的美——誠如經典藝術品斷臂維納斯一樣,所以,將不同感覺與要求進行中和之下,實行美顏的明示制與分級制,倒是有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創評論:瑜說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