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日本對中國一點不賠,對南亞東南亞國家卻給與賠償,為什麼?
戰爭賠償問題是戰後交戰雙方討論的重點問題。中國自鴉片戰爭以來便背負著數額巨大的戰爭賠款,給中國老百姓的生活帶來無比沉重的壓力。作為中國百年近代史上取得的第一次也是最為徹底的勝利,抗日戰爭可謂一雪百年恥辱。戰爭結束後,包括中國在內的亞洲各國與日本就戰爭賠償問題展開談判,但日本對此卻一直畏畏縮縮,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
一、對中國的戰後賠償
戰爭結束後,日本在相當一段時間內被美軍實行單獨占領,美國政府全權接管日本的戰後遺留問題,因此在美國的管理下,國民政府與日本展開的戰後賠償問題的討論還較為順利。根據臨時賠償方案,日本將在華工業設備中的大部分拆卸後用作對中國的戰爭賠償。1947年4月,方案正式實施,中國獲得價值2000萬美元的物資賠償。這是我們國家從日本手中獲得的唯一的戰爭賠償。
戰後對日本戰犯的審判(劇照)
隨著國民政府在國共內戰中節節敗退,加之世界冷戰格局形成,使美國決定將日本打造為抗衡亞洲共產主義勢力的橋頭堡,因此美國在1949年5月12日,也就是解放軍即將解放上海之前,取消了之前頒布的臨時賠償方案,日本對華賠償正式停止。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美國切斷了與新中國的外交聯繫。1951年,在新中國未參加的情況下,美國單方面通過《舊金山和約》,在未取得被侵略國家同意的情況下,大幅度降低了日本的戰後賠償數額。和約以日本目前資源無法支撐賠償為由,宣布各受害國除了將日本留在本國的物資拿走用以補償外,最多要求日本提供勞務補償,一切經濟層面的戰爭索賠必須放棄。
日本簽署《舊金山和約》
1952年,台灣與日本之間就戰後賠償問題展開談判,日本以美國主持制定的《舊金山和約》為談判基礎,向台灣當局施壓。儘管台灣已經盡最大限度以合約為基礎展開對日談判,但日本竟然恬不知恥地宣稱,這一條約已經在戰爭結束後在大陸實施過了,日本留在大陸的大量物資已經可以滿足賠償要求了,台灣不能再向日本提出任何物資與經濟方面的賠償。
其實,日本自戰敗後並沒有意識到其犯下的罪行是多麼令人髮指,他們僅是在美國實施占領期間被迫做出一些賠償,一旦美國不再提出賠償要求,日方根本不願意對曾被它侵犯過的國家進行補償。
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之後,中國政府為實現兩國邦交的正常化,宣布放棄對日本的戰爭索賠。儘管這是中國政府為推動中日關係發展而做出的巨大讓步,但日本並沒有將其視為中國的善意,反而認為這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日本自戰爭結束一直到1970年代,始終沒有主動承擔起對中國的戰爭賠償責任。
二、對其他國家的賠償
中國是日本在二戰中侵略程度最深的國家,沒有之一,但也正是對中國,日本沒有贖罪意識,更沒有做出什麼戰爭賠償。但對於亞洲其他國家,日本卻多多少少做出了一些賠償。這又是為什麼呢?
其實,與其將戰爭賠償視作經濟問題,不如將其視作政治問題。二戰後的世界處於兩極化的冷戰格局,中國被視作紅色共產主義國家,因此在長時間內與日本、美國等西方國家處於斷交狀態,這導致戰爭賠償始終沒有被正式提到議事日程當中。但其他國家卻不是這樣,日本在不與大陸建交的情況下,不能再放棄與東南亞國家的建交,但要想與其建交,就必須面對戰爭賠償問題,這是雙方關係走向正常化的前提之一。
日軍入侵緬甸
1954年,緬甸政府就戰後賠償與日本達成《日緬賠償及經濟合作協定》以及《日緬和約》,這也是戰後第一個與日本達成索賠協議的東南亞國家。緬甸向日本提出了25億美元的賠償要求,經過兩國的反覆談判,日本最終同意每年向緬甸提供價值2000萬美元的勞動力與日本物資,連續賠償10年。除此之外,兩國還就戰後經濟合作問題簽署詳細條約。儘管此時的緬甸暫時同意與日本達成這一協定,但在5年後的1959年,緬甸再度向日本發起索賠,至1963年,日本才同意向緬甸提供1.4億美元的賠償,緬甸則保證不再向日本發起索賠。
日緬之間簽訂賠償協定
緬甸是第一個與日本達成賠償協定的東南亞國家,這對於日本來說意義深遠。日本並沒有在政治上做出任何道歉,或者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但出於現實的利益考量,日本對緬甸做出賠償,使日本打開了與東南亞國家建交的大門,也為日本向東南亞實行經濟擴張提供了條件。在達成與緬甸的賠償條約後,日本與菲律賓展開戰後賠償,與緬甸不同,菲律賓是二戰時期日本在東南亞侵略與破壞最嚴重的國家。因此戰爭結束後,菲律賓一直就日本的賠償問題進行努力,1952年,菲律賓提出了80億美元的賠償要求,要求日本在10-15年內交清,日本則無恥地根據《舊金山和約》說戰後賠償只限於勞務,而且80億美元對日本來說是無力支付的。
菲律賓顯然不會認為一個和約就可以抹掉日本的罪行,經過多次談判,菲律賓與日本於1956年簽署了賠償協定。根據規定,日本在頭十年每年向菲律賓賠償2500萬美元,後十年中的每一年提供3000萬美元的補償,20年共計5.5億美元。菲律賓知道要日本賠償80億美元顯然不可能,於是也答應了這項協定。除緬甸、菲律賓外,印度尼西亞與日本於1958年簽署了賠償協定,規定日本要在12年內提供2.2億美元的賠償,印度、柬埔寨、寮國三國則放棄對日賠償,但日本要無償對柬埔寨與寮國進行經濟、技術援助。
影視劇中的日本侵略者
日韓之間的賠償問題是最複雜的,不僅因為朝鮮半島是日本的殖民地,還因為戰後朝鮮半島分裂為朝鮮與韓國兩個國家。1952年,韓國李承晚政府向日本提出20億美元的賠償要求,日本則以韓國是非作戰國的名義拒絕賠償,直至1965年,日本才決定給韓國以5億美元的補償,但這遠遠沒有達到韓國的要求,韓國隨後也始終未放棄對日索賠。朝日之間則因意識形態與冷戰的國際形勢,始終未就賠償達成過任何協議。
三、為何日本對不同國家採取不同態度
由上文可以看出,日本對亞洲不同國家的戰後賠償政策明顯不同,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日本想方設法逃避一切賠償,對有些國家雖無悔過之意,但卻多多少少給予了一定賠償。要了解日本在賠償問題上的不同表現,還得從當時的國際環境說起。
中國在國土上的分裂與冷戰格局的出現,使日本得以逃脫對中國的賠償,儘管中國是二戰中受日本侵略程度最深,受破壞與損失最為慘重的國家。由於新中國與日本在1949年後長期處於斷交狀態,加之冷戰兩極格局的形成,使新中國無法同日本進行正常的外交談判。日本利用了這一點,在對大陸保持不聯繫、不賠償的基礎上,反過頭來對台灣方面稱,之所以不與其進行戰爭賠償,是考慮到可能會傷害到大陸中國人的感情。這顯然是無稽之談,只是日本用以逃避一切對中國的戰爭賠償的藉口而已。就中國方面來講,中國出於緩和外交的考慮,早在1950年代即提出放棄對日索賠的政策,體現出中國政府以德報怨的極大善意,但中國人的善意不能成為日本不承認戰爭罪行的藉口。
劇照:1972年中日建交
對於中國以外的亞洲國家,日本之所以能夠給予一定賠償,與日本本國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戰後日本已經喪失了中國大陸這塊亞洲最大的經濟市場,如果因戰爭賠償問題與東南亞、南亞國家結怨,這就意味著日本在亞洲幾乎沒有任何經濟貿易對象與市場。戰後日本經濟滿目瘡痍,沒有市場就等於沒有經濟收入,這顯然不符合日本的自身利益。與此同時,自1960年代越戰爆發之後,日本跟隨美國的腳步,意圖通過對東南亞的經濟投資來扼制共產主義在東南亞的發展,日本的賠償顯然有跟隨美國的意味。但無論如何,日本的戰後賠償大多出於自己的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並非真正意識到自己犯下的反人類罪行。
越南戰爭
文史君說
日本至今都在否認自己在二戰中犯下的罪行,靖國神社裡供奉的戰犯也依舊是日本許多領導人都前往參拜的對象。歷史是現實的一面鏡子,照出日本的真實面目,也告誡今天的亞洲各國,對日本這種國家應當時刻保持警惕,因為一個沒有任何悔改之意的國家,很有可能會重蹈覆轍。
參考文獻
吉澤清次郎:《戰後日本同亞洲各國的關係》,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 年。
袁成毅:《日本對亞洲國家戰爭賠償立場之比較》,《抗日戰爭研究》2002年第3期。
(作者:浩然文史·小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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