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犯罪主體?

2023-12-18     法妞問答

原標題:如何理解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犯罪主體?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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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犯罪主體?

  律師解答: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為身份犯,行為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其他單位」,既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常設性的組織,也包括為組織體育賽事、文藝演出或者其他正當活動而成立的組委會、籌委會、工程承包隊等非常設性的組織。

實踐中,本罪主體多為董事、監事、廠長、經理、財務負責人、等承擔一定職務、享有一定職權的工作人員。行為內容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務上主管、管理、經手公共財物的權力及方便條件。主管,是指行為人本人雖然不具體管理、經手公共財物,但是對公共財物具有調撥、統籌、使用的決定權、決策權。管理,是指具有監守、保管、使用公共財物的職權。經手,是指具有領取、支出等經辦公共財物的某些方便條件。

  律師補充: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黃偉軍律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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