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如下:
岱廟街道東關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宿永強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7年6月30日,東關村黨委組織黨員外出參觀學習回來後,當晚安排部分黨員在泰安雲海生態園用餐,並由村委支付費用,宿永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高街道訾家灌莊村黨支部書記郭金良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問題。2018年8月創城期間,訾家灌莊村收受轄區內泰安市升龍建築公司項目經理周某贈送的運動服,發放給村兩委成員及參與創城的工作人員,郭金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自然資源局辦公室副主任江波私車公養問題。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江波利用擔任區自然資源局辦公室副主任、管理單位公務加油卡的職務便利,使用單位加油卡多次為其私家車加油,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一年半)。
在中央三令五申從嚴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下,我區仍有個別黨員幹部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充分說明"四風"問題仍然存在反彈風險,糾正"四風"任務仍然任重道遠。廣大黨員幹部要引以為鑑、自省自勵,涵養正氣,使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成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幹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堅持不懈把糾正"四風"工作向縱深推進,切實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堅守重要節點不放鬆,堅持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歪風陋習露頭就打,絕不手軟,為推動泰山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