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在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如今汽車對於人們來說,已經成為了必不可少的一種物品。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停車位也是越來越多。一些地方的地下人防工程以「平戰結合」的理念,會充分的利用地下的空間,建立地下的人防停車位,讓人防離我們的生活越來越近。
汽車走進了千家萬戶,許許多多的車主為車位問題而煩惱,因為他們並不清楚人防車位和非人防車位的區別,不知道如何區分購買。
人防車位就是人防工程規劃里的車位。人防車位的使用權限由城市的人防辦公室授權給建築物的建設機構,而建設機構可以將人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個人和機構,人防車位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0年,如果國家提出需要則強制徵用。而部分地區率先實行人防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所有的可辦理產權證,開發商也可以將人防車位產權轉給個人或機構。
產權車位是可以進行買賣和交易的,產權車位屬於開發商出售給我們購房者的。由於產權車位屬於開發商規劃銷售的一部分,已經通過審批的,這類的車位就可以辦理產權證的,產權車位年限與商品房使用權年限是一致的,業主取得產權證書後也可以出售該車位。
性質用途不同
人防車位的使用權限由城市的人防辦公室授權給建築物的建設機構,而建設機構可以將人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個人和機構,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0年,如果國家條件需要則強制徵用。兩者的風險不同。非人防車位基本都是普通的產權車位,產權有開發商或建築物的建設機構擁有,當然產權也可以賣個個人和機構。
使用年限不同
人防車位由於沒有產權的買賣僅是一種租賃行為,也就是說租賃車位,《合同法》中租賃期限最多20年,而非人防車位的使用年限與房產期限70年一致。而有些人說買人防車位能用70年,那是因為地區立法不同,上海、廣州、重慶、廈門、漳州等地實行人防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並可辦理產權證,也就說個人或機構可以向開發商購買人防車位產權。而安徽、江蘇、江西則實行人防車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賃。
車位建築結構不同
一般非人防車位建築在地面或樓層,而人防車位位於非人防車位更下的樓層,出入口都是採用比較厚重的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牆體結構會更厚有抗衝擊波設計,裡面的車位均為人防車位,這也使得人防車位的價格更高一些。
消費者在購買車位的時候,首先應該先了解清楚車位的產權性質、使用期限、車位面積以及管理費等問題,簽訂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如果是租用了人防車位,日期到期就會被收回,或國家戰時需要徵用的也會被收回的,第一種情況到期可以繼續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