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吳謝宇弒母案」二審維持原判

2023-05-30     中國菏澤網

原標題:死刑!「吳謝宇弒母案」二審維持原判

「不管怎麼判,希望給我一條生路,活著去贖罪。」 二審庭審中,吳謝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多次懺悔的同時也表現出強烈的求生願望。

而今日,法庭駁回了他的訴求。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5月19日,福建高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某某的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某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某某頭面部,致謝某某死亡。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某某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某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一審宣判後,吳謝宇不服,提出上訴。

案情回顧——

吳謝宇出生於1994年10月7日。2010年,其父因肝癌去世。

2012年,吳謝宇被北京大學錄取,就讀於經濟學院。

吳謝宇 資料圖

2015年,吳謝宇產生殺害其母親謝天琴的念頭,併網購刀具等作案工具。

同年7月10日,吳謝宇在位於福州市晉安區桂山路某中學教職工宿舍的家中殺害謝天琴(歿年48歲)。7月31日,吳謝宇離開福州,之後謊稱謝天琴陪同其前往美國交流學習,騙取親友7人錢款共計144萬元,並偽造辭職信向其母親單位遞交辭呈。

2016年2月5日,吳謝宇給舅舅發消息,稱自己和母親從美國回來,將於2月6日到達福建莆田高鐵站,希望舅舅接母子倆回家過年。6日,其舅舅並未接到人,家中親屬產生懷疑並報案。14日,警方在謝天琴家中發現其屍體。

同年3月3日,警方經偵查認為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發出懸賞通告。隨後,河南一台ATM機的監控抓拍到吳謝宇取款的身影。5月,河南商丘警方協助發布懸賞通告,稱吳謝宇可能潛逃至河南。

監控攝像頭拍到的吳謝宇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被抓,身上搜出了其通過網絡購買的身份證,證實其3年多來一直在國內活動。

同年5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吳謝宇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

2021年8月26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宣判後,吳謝宇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據媒體報道,2021年10月,吳謝宇先後在看守所給其舅舅、阿姨和案件中的詐騙受害者等人,寫下多封親筆信,每份信件都超過萬字。在信件中,他花了較大篇幅表達了自己的懺悔,同時希望獲取他們的原諒,爭取「一個活著去贖罪的機會」。

2022年3月21日,福建高院認為,該案在二審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裁定「中止審理」。

2023年5月19日,此案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二審庭審中,圍繞上訴人吳謝宇提出的上訴理由和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法庭組織檢辯雙方對爭議焦點展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上訴人進行了最後陳述。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二審庭審現場

據參加該案二審的旁聽人員向媒體描述,二審庭審中吳謝宇對於殺害母親的行為供認不諱,提及母親時多次哭泣,在最後陳述時他表示了懺悔,希望法庭能給其一條生路,活著贖罪。

此外,辯護人提出,吳謝宇的種種行為,有精神疾病的傾向,申請對其進行精神病鑑定。而檢方認為,吳謝宇預謀作案,邏輯清晰,完全有刑事能力,這些證據不足以證明吳謝宇存在精神疾病,沒有做鑑定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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