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連一失足女與陌生男人交易,因臨走一句話,慘遭男子殺害

2022-06-20     歷史戰爭

原標題:2013年大連一失足女與陌生男人交易,因臨走一句話,慘遭男子殺害

遼寧省大連市瓦房店市復州城鎮,全鎮總面積132.01平方公里,是瓦房店市轄區的中心。可就是這麼一個經濟繁華的小鎮,2003年,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故意殺人碎屍案。不知道屍源,沒有任何線索,破案難度十分大。警方在這種情況下,經過十幾個晝夜的艱苦奮鬥,終於偵破了此案。竟是一個摩的司機跟一個三陪小姐,因五十元嫖資起衝突,隨即痛下狠手。

2003年11月28日上午10時30分許,復州城鎮一片安寧祥和,幾個路人正走在復州城鎮往小篷村的村路上。誰知走著走著,突然發現前方路溝里有些不對勁,似乎漂浮著幾塊「豬肉」?這是誰這麼不道德?可一想又覺得奇怪,如果是死豬沒必要切成塊,如果是正常豬肉誰家捨得丟這麼多?

想著,路人們不由好奇的上前查看,就在他們辨別這究竟是什麼肉的時候。人群中突然有個人大喊起來:「人手!人手!是人肉!」望向他指著的方向,人們果然看到了一個白皙柔嫩的手掌,頓時慌亂起來。城區竟然出現了大量屍塊,簡直是令人毛骨悚然,瓦房店市公安局復州城分局民警接案後立即趕往現場控制局面。

然而案發地還是很快聚集了上千群眾,這一特大碎屍案很快在整個復州城傳得沸沸揚揚,也由此引起了瓦房店市公安局和大連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警方從路溝里打撈出11塊屍塊,沒有透露,不過據此已經能排查出很多信息。死者為28歲至32歲左右的年輕女性,身高一米五至一米五五,死亡時間大概是兩到三天。

胸部兩根肋骨骨折,生前可能遭遇過重物擊打,腳趾上塗有指甲油。當時染指甲油還不是很流行,普遍存在於餐飲娛樂行業的服務員或三陪女之間,警方當即對這些行業中近期失蹤和去向不明的符合條件的女性進行了排查。可惜的是這些行業魚龍混雜,排查三天都沒找到有價值的線索,直到12月3日。

警方接到群眾線索,復州城鎮某小區一居民家中好幾天都沒有人,租這個房子的是一個姓馮的女人。她的基本信息高度吻合,巧的是,還正好是一個三陪小姐。專案組立即前往該房子尋找馮某的頭髮,經DNA鑑定,確定死者就是馮某。那麼究竟是誰殺害了馮某?一開始警方懷疑是馮某的前夫左某,兩人結婚離婚時因財產有過矛盾,左某對她是懷恨在心。

但調查發現11月24日、25日那段時間,左某跟貨主一同將貨從大連運去石家莊,27日下午才返回大連的。沒有作案時間,至此,案件陷入了僵局。不過警方並未放棄,12月10日,得知復州城大窯村的張紹吉前幾天粉刷了房子。這顯得很奇怪,大冬天的刷什麼房子?待對張紹吉這個人進行調查後,發現他有作案嫌疑,時年40歲的張紹吉自離婚後一個人住。

他有一輛兩輪摩托車,在復州城做「摩的」,經常帶一些小姐回家過夜。那麼他跟當三陪小姐的馮某是可能有交集的,當日下午5時許,警方控制了剛到家門口的張紹吉。他一看見警方就慌了,得知是調查無頭碎屍案的專案組,顯得更為慌張。似乎是知道些什麼,幾個小時的較量後,才知道他的慌張實際上是做賊心虛。

馮某是他殺害的,真相讓人意想不到,只是為了五十元的嫖資。11月25日晚7時許,張紹吉一時興起找了個三陪小姐,也就是馮某。當時說好的是陪一夜給一百元,誰知兩人發生關係後,馮某不僅要求回家還讓張紹吉給她兩百元。張紹吉表示最多給一百五十元,再多不可能,兩人就為這五十元吵了起來。

在馮某打了張紹吉一巴掌後,矛盾升級,憤怒的張紹吉順手拎起家裡的鐵錘砸向馮某。結果把馮某給砸死了,發現自己一時衝動殺了人,張紹吉也是十分慌張。思來想去,為掩蓋自己的罪行,決定分屍。27日晚,趁著夜深人靜時,他騎著自己的摩托車將屍塊丟去路溝里。又將馮某的衣物燒毀,手機扔掉,與金耳環則埋在自家院內的磚堆下。

他當時想著,等將來風波過去了,還可以把金耳環挖出來賣錢。卻不想前後十幾天的時間,警方就因為他粉刷房子一事起了懷疑,張紹吉之所以粉刷房子是想要掩蓋此前錘殺馮某時噴濺的血跡。這還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果僅僅是MYPC,那麼便只是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MYPC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可他們因為五十元嫖資起了衝突,張紹吉又在衝突的過程中故意剝奪了馮某的生命,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構成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故意殺人罪的相關解釋中,以肢解這種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造成影響惡劣的殺人屬於情節嚴重。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張紹吉的判處結果並未公布,但從他的罪行來看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大。出爾反爾,馮某有錯,卻錯不致死。殺人償命,就算是死刑,也是他應該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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