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法院:執行復工解糾紛 兩次拘留終和解

2020-04-02     江西政法

信豐法院:執行復工解糾紛 兩次拘留終和解


因為疫情的影響,此前執行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導致許多當事人的利益無法及時地得到履行,隨著疫情好轉,江西省信豐縣人民法院在做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時,有序開展執行復工工作,爭取及時解決群眾的訴求。

「謝謝法官,您不僅幫我們申請了司法救助金,而且還幫我們要回了這筆救命賠償款,真不知道該怎麼感謝您。」申請人邱某的兒子小邱接過被執行人胡某的賠償款時,激動地對法官說到。

2016年1月26日,申請人邱某駕駛的摩托車與被執行人胡某駕駛的摩托車在會車時相撞發生車禍,致使邱某三級傷殘。經交警認定,因被執行人胡某在會車時未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胡某負此事事故的主要責任,因原告邱某駕駛的摩托車已達到報廢標準,邱某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雙方駕駛的摩托車均未投保交強險。

2017年1月23日,經信豐法院判決被執行人胡某需賠償申請人邱某70餘萬元。

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後發現雙方當事人均比較貧困,且雙方均未投保交強險,無法通過保險手段救濟。被執行人胡某被兩次拘留,但仍然不肯履行,且無能力履行,此案件屬於明顯的執行不能案件。而申請人邱某因此次事故導致智力低下,生活不能治理,申請人的兒子甚至需要通過網貸手段借取醫藥費。鑒於此種情況,信豐法院為申請人邱某申請了司法救助金,並多次勸說被執行人能履行一點是一點,積極做通雙方工作。

3月27日執行復工以後,執行法官再次找到被執行人胡某,並請雙方委託代理人,雙方的小孩在場進行協商,彼此考慮對方的情況後,終於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胡某借足賠付款一次性支付到位。自此,被執行人胡某解決了一樁心事,申請人邱某拿到了屬於其的賠償款。

來源:信豐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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