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丨寧夏4家企業查出不合格食品:大潤發、華潤萬家、山逗子雜糧、永輝超市

2022-05-12     銀川晚報

原標題:通報丨寧夏4家企業查出不合格食品:大潤發、華潤萬家、山逗子雜糧、永輝超市

通報丨寧夏4家企業查出不合格食品:大潤發、華潤萬家、山逗子雜糧、永輝超市

5月10日,記者從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獲悉,日前該廳在官方網站發布《關於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25號)。

通告顯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關於對39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涉及寧夏4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一、寧夏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銀川鳳凰北街分公司經營的鮮土雞(雞肉)。

3月3日,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託,對寧夏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銀川鳳凰北街分公司經營的鮮土雞(雞肉)(檢疫日期為2022年3月1日,標稱生產者信息:山西大象農牧集團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動物產品加工廠)進行抽樣檢驗。 經檢驗,呋喃唑酮代謝物項目不合格。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將不合格檢測報告送達當事人,並對該企業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經查,該企業《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有效, 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明,生鮮肉類冷藏存儲。

2022年3月2日,該超市從寧夏楚鮮源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寧夏永寧縣望遠鎮創業谷中小企業產業新城二期D區2幢9號)購進該批次鮮土雞(雞肉),索要了供貨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合格證,並能夠提供進貨驗收單。

該批次鮮土雞(雞肉)購進數量為10kg,已全部銷售完畢(其中抽樣3.628kg)。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責令該企業暫停銷售並召回不合格產品,但由於產品為零散銷售,未能召回。案件線索後移送供貨商屬地永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執法人員當場對經營者進行了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教育,要求其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自查。

永輝超市負責人表示今後將對員工加強業務技能培訓,嚴格商品進貨管控。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二、銀川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經營的韭菜。

3月3日,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託,對銀川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經營的韭菜(購進日期為 2022年3月2日)進行抽樣檢驗。 經檢驗,腐霉利項目不合格。

4月2日,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金鳳區分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並開展現場檢查。

經查,該單位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3月2日,共購進該批韭菜23kg,購進價格7元/kg,3月3日全部銷售完畢(其中:被抽樣3.156kg,銷售19.844kg)。

該單位現場提供了進貨票據,後將該批韭菜供貨商證照資質及檢驗報告提交至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金鳳區分局滿城北街市場監管所。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金鳳區分局責令該企業暫停銷售並召回不合格產品。

因韭菜為食用農產品,保存時間短,不合格報告送達時已全部銷售完畢,且均為零售,故無法召回。

4月7日,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已受理該超市提出的復檢申請,經檢驗,腐霉利項目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三、寧夏山逗子雜糧綠色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腐竹段。

2022年3月15日,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南京市質量發展與先進技術應用研究院)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託對陝西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銀川市正源北街分公司經營的腐竹段(標識生產企業:寧夏山逗子雜糧綠色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22年1月22日)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蛋白質項目不合格。

4月2日,賀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該單位,並開展現場檢查。

經查,該單位共生產該批次腐竹段 40kg,已銷售24kg,庫存16kg已封 存。

賀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該企業召回不合格食品。該批次腐竹段分別銷往華潤萬家正源街店8kg、華潤萬家長城店8kg、華潤萬家東門店8kg,現已召回10kg (其中:華潤萬家長城店4kg、華潤萬家東門店 6kg),並已封存, 其餘14kg產品因零售,未能召回。

4月12日,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已受理該企業提出的復檢申請,經檢驗,蛋白質項目不合格。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四、陝西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銀川市正源北街分公司經營的腐竹段。

3月15日,南京市產品質量 監督檢驗院(南京市質量發展與先進技術應用研究院)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託對陝西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銀川市正源北街分公司經營的腐竹段(標識生產企業:寧夏山逗子雜糧綠色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22年1月22日)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蛋白質項目不合格。

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金鳳區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後,對該單位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單位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該批次腐竹段是當事人3月5日從寧夏山逗子雜糧綠色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購進的,購進數量 7kg(包含商品外包裝及箱子毛重重量8kg,實際商品凈重7kg),全部銷售完畢(3月15日被抽樣2.28kg,銷售3.48kg,損耗1.24kg)。現場提供了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和該批次腐竹段檢驗報告及進貨票據。

賀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該企業召回不合格食品。由於產品為零散銷售,未能召回。4月12日,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已受理該產品生產企業寧夏山逗子雜糧綠色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提出的復檢申請,經檢驗,蛋白質項目不合格。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反映。

來源:寧夏日報客戶端

審核:馬玲艷 劉沛昊

編輯: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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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66d3bda53132257bc049e6ed4ffed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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