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發布關於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給能力。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推動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科學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開發。就近開發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資源評估、功率預測、智慧調控能力。推進構網型新能源、長時間尺度功率預測等新技術應用。因地制宜發展生物天然氣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綠色燃料,積極有序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促進地熱能資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動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等規模化利用。推動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互補、梯級綜合利用的供熱體系。